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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05
负责人:侯其方
官网:https://www.hnzwfw.gov.cn/410222000000/?region=4102220000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开封市通许县咸平大道西段路北住建大厦
联系电话:0371-2497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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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全县城市管理和城市综合执法工作,做好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二)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保障安全高效运行;负责城市道路管理,控制道路开挖或占用道路行为;负责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给排水、燃气、热力、电力、信息通信、有线电视和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管理;负责县城规划区内生态园林建设和管护工作;组织开展城管监察执法工作,运用行政监察手段,纠正各类有碍市容市貌的行为,治理脏、乱、差;负责城市市容管理和环卫保洁工作;负责县城规划区主要街道建筑垃圾的管理;负责县城规划区建筑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工作。
(三)行使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负责户外广告、门店牌匾的设置管理,强化建筑物立面管理和色调控制,规范报刊亭、公交候车亭等“城市家具”设置。
(四)负责查处县城规划区内违法建设行为。
(五)行使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六)负责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行使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负责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引导市民文明交通出行;负责收费停车场的审批;负责停车收费资金的收取、管理。
(七)行使向县城规划区内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负责河流清洁、黑臭水体治理、河湖水系等管理工作。
(八)行使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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