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煤矿除外,下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区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监督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三)指导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全区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负责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依法履行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行政监督职责。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区级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区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下达指令调拨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分配各类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一)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参与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检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参与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统计分析工作,通报有关情况。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煤矿除外)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情况;承担区属工矿(煤矿除外)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十三)承担全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依法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煤矿除外)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保障救灾工作。
(十六)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监督检查全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教育、培训情况;拟订全区安全生产规划,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安全生产行政责任体系建设。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七)承担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相关指挥部日常工作。承担区减灾委员会相关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八)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
(十九)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人事、编制、安全、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训练工作;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科研和科技创新基地的协调服务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加挂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基础科牌子)
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材、冶金、有色金属、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职能转变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行政责任体系建设相关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煤矿除外)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执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制度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相关行业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指导工作;承担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指导、监督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关闭工作等职责;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专家队伍的建设管理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安全评价、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依法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等职责。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应急救援协调指挥科(挂防灾减灾科牌子)
承担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市民应急救援求助电话接听、受理、办理工作;承担应急值守、新闻发布、舆情应对、应急管理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救援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区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一般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编制全区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承担区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相关指挥部日常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救灾评估调查统计科
承担重大安全生产风险及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调查评估,指导全区防灾减灾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相关工作;拟订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承担区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检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挂安全生产巡察督查科牌子)
承担区安委会办公室综合协调、巡察考核、行业安全生产指导等工作;负责开展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和调查研究,提出全区安全生产重大政策、重点工作任务和重要措施建议;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调度、协调相关具体工作,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负责通报安全生产情况;负责依法依规监督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及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相关工作;负责对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承担全区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事故查处的挂牌督办有关工作,协调推荐全区城市安全发展和防范非生产类伤亡事故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直属单位及职责
一、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一)承担全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救援力量调配、服务保障工作。
(二)承担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
(三)承担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调拨、紧急配送,救灾款物处理、分配、紧急使用,受灾评估调查、灾后重建等事务性工作。
(四)完成区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负责依法监察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以及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和持证上岗情况;查处和纠正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受理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行为的检举或控告;监督检查各类危险源的监控和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承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监察大队执法检查中对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的检查审理;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接受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等工作。
咨询电话:0531-82078976(业务咨询请打0531-82078960或0531-82078961)
办公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8号;邮政编码:250001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531-82078965
办公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8号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济南市市中区应急管理局各直属单位对外联系电话是多少?一、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联系电话:0531-82078750二、安全生产监察大队联系电话:0531-82078782
济南市市中区应急管理局各科室对外联系电话是多少?(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1-67882671(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加挂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基础科牌子)联系电话:0531-82078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