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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水务局

承德县水务局

联系电话:0314—3012341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下板城镇珠源路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6-9月份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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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水务局职能信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水务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和规章;拟定全县水务工作的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提出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务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监督管理水务系统国有资产。

(三)负责全县水资源统一规划、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工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与监督;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费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负责编制水资源公报。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五)负责防汛抗旱工作。组织、协调、监督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主要河道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县防汛抗旱预案并组织实施,水库汛期调度计划的编制运用和审批。

(六)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水方案,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管理主要河道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辖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八)负责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重点治理、综合防治、预防监督、监测预报;负责县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验收及

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县级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十)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监督、协调重要水事案件的查处,协调  、处理部门间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十一)负责全县水利科技知识宣传工作;拟定水务教育发展规划和系统行业岗位培训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水利科技队伍建设与管理;负责水利学会的相关工作。

(十二)承担水库移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政府关于水库移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条例、条令;负责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落实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职责: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全局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负责本局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审核;负责文秘、档案、接待、对外联络;负责局车辆调度和管理;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财务审计股职责:

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提出县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负责局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管理工作。

(三)人事股职责:

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工资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等级的评聘管理工作;负责干部考察、考核、任免、交流工作;负责全局人事档案和专业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四)机关党办职责:

负责全局党的建设、廉政建设、除舆论舆情外的意识形态工作,协助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协助县纪委监委监督执纪问责。

(五)政策法规股职责:

组织宣传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审查、提出有关水务政策制度建议;组织拟定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行业“放管服”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负责水利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协调处理水事纠纷工作;承办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本系统综合治理工作。

(六)规划设计股职责:

组织拟订全县水务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水供求计划;组织编制流域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协调流域开发工作;拟定县级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的行业意见;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协调指导水务系统勘察设计工作;承担水务统计工作。

(七)水资源与节约用水管理股职责:

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地下水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县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编制全县水资源公报基础数据。配合有关部门制订水功能区划。承担县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指导水量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生态

补水等工作。

(八)节约用水股职责:

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全县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配合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

(九)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股职责:

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技术标准。组织指导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主要行洪河道堤防、病险水库、塘坝、水闸的除险加固。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安全鉴定和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库运行调度规程和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的编制。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

(十)河湖管理股职责:

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河湖管理范围与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指导重要河湖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组织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

(十一)水土保持股职责:

指导全县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对县本级及以上审批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二)农村水利水电股职责:

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利发展规划,落实

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工作;组织灌溉试验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与管理,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指导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组织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及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电行业管理、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小水电改造、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工作。组织指导水利科学研究、科技创新与技术推广工作。

(十三)水库移民股职责:

承担水库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工作,组织实施监测评估、绩效评价等工作。

(十四)监督股(站)职责:

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配合水利建设项目稽察。落实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负责县水务局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协调推动涉水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十五)水旱灾害防御股职责:

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防治规划;负责执行经县批准的主要(含骨干)行洪河道和小型水库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配合协调水文部门做好全县重要河流及水库的雨情、水情、汛情及重点区域的旱情预测预报工作;做好先进水旱灾害防御设备及技术的推广和指导工作;负责水旱灾害防御项目申报和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为全县防汛抗旱工作提供保障和技术支撑。负责防汛指挥调度系统建设及防汛抗洪物资的计划、购置;负责全县防汛抗旱物资及设备的储备管理、核查核销、供应调配、紧急调运工作;协助完成省、市级防汛抗旱物资在承德县的储备、调运、管理工作。

(十六)河长制综合考核股职责:

负责文电、会务等河湖长办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县级总河湖长、县级河长湖长及县级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制定河长制湖长制年度工作要点;组织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年度考核奖惩;组织河长制湖长制宣传工作等。

(十七)河长制督察股职责:

负责对县级总河湖长、县级河长湖长督办事项进行督察,制定督查方案和问题的督促整改;负责河长制湖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运行维护;负责“河库生态监管平台”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负责制定“河库生态监管平台”工作流程,并承办相关具体事项;负责建设和使用“河库生态监管平台”指挥调度、监督管理、交办督办、落实反馈、联合执法、通报考评等系统功能,实施智能化、网络化监督管理;负责收集汇总和报送平台河库生态管理保护相关信息,督导落实县级总河长、河长的指示批示要求,并做好设备、网络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监管指导乡镇智能化卡监管系统运行情况,及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十八)水政监察大队职责:

负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地方相关配套法规工作;行使水行政执法职能,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联合公安、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依法实施河道管理,规范采砂行为;征收河道采砂管理费和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承办上级水政监察机构交办的各项工作。

(十九)两河工程管理中心职责:

负责“河库生态监管平台”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负责制定“河库生态监管平台”工作流程,并承办相关具体事项;负责建设和使用“河库生态监管平台”指挥调度、监督管理、交办督办、落实反馈、联合执法、通报考评等系统功能,实施智能化、网络化监督管理;负责收集汇总和报送平台河库生态管理保护相关信息,督导落实县级总河长、河长的指示批示要求,并做好设备、

网络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监管指导乡镇智能化卡监管系统运行情况,及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负责两河县城段工程、唐家湾水库、柳河水电站、后沟果园等局属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与运行;负责管护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和相关设施的管护;负责建筑工程、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维修。

(二十)六沟供水站职责:

负责六沟镇周围供水管网覆盖行政村及镇直机关单位、工厂、学校等部门供水,负责为供水管网运行及维修提供技术支撑,依照规定收取水费。

承德县水务局领导简介

承德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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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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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板城大街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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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6-9月份下午2:30--5:30)。

承德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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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314-3110078

办公地址:承德县下板城万荣建材城3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冬令时(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令时(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承德县政务服务中心
承德县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314-3129928

办公地址:承德县下板城万荣建材城3楼承德县行政审批局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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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冬令时(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令时(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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