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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双滦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承德市双滦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电话:0314-4302881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承德市双滦区滨河大街52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30(夏季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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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双滦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信息

承德市双滦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加挂区城市管理局牌子。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负责制定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查处未取得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行政许可手续违法建设行为,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违法建筑物或者设施。

(三)负责依法拆除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内违法建设行为。

(四)行使市容环境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管理和行政处罚权。严格执行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范市场准入制度,加强作业市场监管;依法查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违法行为。落实“门前五包”监管责任,负责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摆放摊点或堆放物料的备案。

(五)负责城市广告、牌匾的日常监管。负责户外广告、发放张贴宣传品的日常监管,负责沿街门店和单位的装饰设计、橱窗广告安装的管理。规范管理户外广告、牌匾设置工作,依法查处违章设置户外广告、牌匾行为。

(六)承担城市管理的相关责任。主要对城市市政管理、环境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等。具体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广场的维护,城市供水、排水、燃气、供热和生活污水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监管。

(七)承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责任。负责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城市规划区内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工商管理方面城市规划区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水务管理方面向建成区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管制和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食品药品监管方面城市规划区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政处罚权。可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八)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工作。制定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标准、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检查评比办法;对城市环境卫生进行指导协调、督导检查、目标考核;负责城乡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分类化、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抓好城市道路扬尘污染防控工作;负责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公厕、垃圾转运站、生活和建筑垃圾处理场等)的规划申报、组织实施、资产监管和处置核准;负责全区环卫系统的统计、培训工作。

(九)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管理和部分处罚权。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广场、生活垃圾站<场>、城市公厕、公交站亭等的日常管理和占用城市公用设施的收费工作,对未经批准毁损、侵占道路、破坏公共设施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城市基础设施的广告发布、冠名;负责城市公用设施(城市公厕、公交站亭等)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停车场、便民市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充电桩、通讯铁塔、电线杆设置工作;负责城市道路照明、景观亮化设施的建设及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十)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法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摆放摊点或堆放物料的备案;依法查处、取缔流动商贩、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和露天烧烤;负责早、夜市设置和规范化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行业数据、指标的统计汇总、分析评价和整理上报工作;制定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标准和考核办法,下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年度目标任务,并组织考核,落实奖惩。

(十二)负责区级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管理工作,利用区级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对全区城市管理各部件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和评价。

(十三)负责区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督导等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能转变:

(一)全面清理调整现有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职责,依法建立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的权力和责任清单,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向社会公开职能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运行流程、监督途径和问责机制。制定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工作要统筹推进,并实行动态管理和调整。

(二)推行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公示制度。健全行政处罚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杜绝粗暴执法和选择性执法,确保执法公信力,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

(三)强化外部监督机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行政复议渠道,城市管理部门和执法人员要主动接受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城市管理部门内部流程控制,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纠错问责机制。强化执法监督工作,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违规人为干预,防止和克服各种保护主义。

有关职责分工

建立城市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公安机关要依法打击妨碍城市管理执法和暴力抗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处理。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要加强法律指导,及时受理、审理涉及城市管理执法的案件。检察机关有权对城市管理部门在行政执法中发现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的移送情况进行监督,城市管理部门对于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移送不畅的,可以向检察机关反映。加大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和司法强制执行力度。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制定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并组织落实;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全局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负责本局综合文件的起草和业务文件的审核、信息反馈;负责党代表提议、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督办工作;负责文秘、保密、档案、接待、对外联络工作;负责行政后勤工作,机关车辆、服装管理、来信来访、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区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负责本局人员管理、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福利、社保、教育培训、出国(境)管理、职称评聘、表彰奖惩和职业资格等工作;负责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等级的评聘管理工作;负责干部考察、考核、任免、交流工作;负责全局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系统新闻宣传、社会宣传;负责舆情监控、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媒体监督内容的督办;负责与新闻媒体开办专题栏目,组织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负责局域网站管理、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负责城市管理系统业务培训工作。

(二)财务室

组织编制年度区局机关、所属机构决算并监督执行;制定财务管理、会计事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监督落实;负责工程建设资金拨付审批并使用;协调做好专项工程资金编报、申领、使用及管理;负责局机关工作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的审核发放;负责国有资产管理、设备报批和调配;承担系统行政性事业收费、罚没收入的缴库及监督管理;负责区局机关、所属机构行政性收费和罚没票据领发及管理工作;负责系统财务统计和会计统计工作;负责局属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协调、组织和监督管理;负责局属工程项目的财政投资评审相关工作;负责局属工程项目档案的保存管理。

(三)政策法规室

负责对全局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综合协调,并组织执法检查,开展执法督导;研究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负责城市管理重大案件的审核把关、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系统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和普法工作;制定和规范城管执法文书、办案程序,论证、修改、审核城管执法方面规范性文件;负责行政执法证办理、发放、年检及管理;负责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相关工作;负责督察和催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制定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的权利和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和调整;负责城管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四)综合业务室

负责制定城市管理系统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并组织落实;负责编制全区城市容貌管理规划,制定城市容貌标准;制定城市容貌环境整治的年度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负责双滦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维护工作;负责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中恢复方案的复核及工程的监管和验收工作;负责局属工程项目的谋划;负责局属工程项目设计方案、建设内容、工程规模、单项合同估算等工作的审核。

负责城市供水、排水、生活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工作。编制城市供水、排水、生活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供水行业的质量技术、运营服务管理标准和规范,协助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网供水监督管理;负责排水、生活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监督管理;负责排水、生活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和安全监督检查。

负责本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本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监督落实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本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本局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直接管理的市政公共设施运行安全与应急管理;指导城市供热、供排水、生活和建筑垃圾处理责任部门制定安全应急管理预案。

负责编制户外广告、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制定城市照明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户外广告牌匾日常管理;参与城市建设和改造中,功能照明、景观照明和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方案审定、竣工验收;负责城市基础设施的广告发布、冠名工作;负责城市户外广告、霓虹灯及桥梁上设置大型广告、悬挂物备案。

承德市双滦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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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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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314)4044248

办公地址:承德市双滦区双塔山镇滨河大街58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9:00—11:30 , 14:00—17:30;冬季:9:00-11:30 ,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承德市双滦区行政审批局
承德市双滦区行政审批局

咨询电话:0314-4302099

办公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双塔山镇电商大厦11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承德市双滦区政务服务中心
承德市双滦区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314-4302099

办公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三岔口君泰财富广场行政审批局3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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