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科技发展规划、经济政策、地方性政策、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全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指导全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落实市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年度目标并监督实施。
(三)拟定双桥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住房保障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和落实;拟定政府产权的公共租赁住房和开发商产权的保障性房的规划及政策;负责双桥区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购建和管理工作;负责政府产权的公共租赁租房和开发商产权的保障性住房以及租赁租房补贴的资格审核;租赁补贴款的发放及监督工作;负责政府产权的公共租赁住房资金的收取以及入住后的修缮、维护和管理。
(四)组织贯彻实施有关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双桥区本级财政投资项目和民营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管工作;负责依法招标建筑工程合同履约行为管理;负责本区内监管项目招投标相关投诉、调查处理及违法行为的查处等相关工作。
(五)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规定,拟订全区住宅物业管理相关指导性文件;指导全区住宅物业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核准工作;负责双桥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双桥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建筑市场管理。协助市住建局做好建筑市场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等职责范围内的协调工作。
(七)承担规范、指导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全区农村危房改造,组织编制改造规划、年度任务计划并督导实施。
(八)组织实施双桥区范围内次干道、支路及小街巷新建工作。
(九)协助市住建局加强保障房屋居住和使用安全。
(十)房屋拆迁管理。加大我区房屋拆迁的组织协调和房屋拆迁安置的监督检查。
(十一)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并根据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全区人防建设规划和规定,协同军事部门搞好有关城区防卫建设;编制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拟定全区防空袭预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讯警报建设,负责全区人防通讯、警报系统的建设和维护管理,组织人防通信、警报、战备执勤;抓好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防空技能;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算;战时组织指挥全区人民开展防空袭斗争,适时发出空袭警报,实施灯火管制,组织指挥群众疏散隐蔽,消除空袭后果,配合城镇防卫、要地防空作战,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恢复生产,保证社会治安和生活秩序。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科技发展规划、经济政策、地方性政策、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文电处理、会议组织、机要事务、文稿起草、对外接待等日常机关运转工作;负责承办、督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负责人事、机构编制、专业技术职称等管理工作;负责人事档案、全区建设信息和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定局内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机关经费支出、固定资产核算工作;机关办公设备的政府采购、日常管理及报废淘汰;负责聘任管理单位法律顾问并协调相关工作;承办依法申请信息公开;拟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文件;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业务股
负责指导全区农村危房改造,组织编制改造规划、年度任务计划并督导实施;建筑市场管理。协助市住建局做好建筑市场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等职责范围内的协调工作; 组织实施双桥区范围内次干道、支路及小街巷新建工作;房屋拆迁管理。加大我区房屋拆迁的组织协调和房屋拆迁安置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指导全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落实市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年度目标并监督实施;拟定双桥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住房保障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和落实;拟定政府产权的公共租赁住房和开发商产权的保障性房的规划及政策;负责双桥区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购建和管理工作;负责政府产权的公共租赁租房和开发商产权的保障性住房以及租赁租房补贴的资格审核;租赁补贴款的发放及监督工作;负责政府产权的公共租赁住房资金的收取以及入住后的修缮、维护和管理;组织贯彻实施有关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双桥区本级财政投资项目和民营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管工作;负责依法招标建筑工程合同履约行为管理;负责本区内监管项目招投标相关投诉、调查处理及违法行为的查处等相关工作;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规定,拟订全区住宅物业管理相关指导性文件;指导全区住宅物业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核准工作;负责双桥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双桥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助市住建局加强保障房屋居住和使用安全;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并根据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全区人防建设规划和规定,协同军事部门搞好有关城区防卫建设;编制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拟定全区防空袭预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讯警报建设,负责全区人防通讯、警报系统的建设和维护管理,组织人防通信、警报、战备执勤;抓好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防空技能;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算;战时组织指挥全区人民开展防空袭斗争,适时发出空袭警报,实施灯火管制,组织指挥群众疏散隐蔽,消除空袭后果,配合城镇防卫、要地防空作战,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恢复生产,保证社会治安和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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