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我县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根据国家的财政经济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起草财政、预算、财务、会计管理政策和措施,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财政预算管理的责任。严格执行《预算法》,负责编制县本级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编全县年度预决算草案;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及县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根据全县工作任务和事业计划,组织制定县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草案,合理分配资金,保障全县干部职工工资发放和党政机关正常运转,尽量满足发展经济和各项事业的需要;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承担财政国库管理的责任。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
(五)认真贯彻落实 "收支两条线" 政策,对全县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基金进行征管、调控、监督,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
(六)负责贯彻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监督管理全县国有资产,对国有资产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分析,协调解决国有资产产权纠纷,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七)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积极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负责研究制定县级财政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财政管理,明确县乡财权、事权的划分,促进乡一级财政健康发展。
(十)严格执行《会计法》,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抓好会计队伍建设。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重点案件。
(十二)组织调查农业后备资源和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总体规划,负责立项前期调查准备、评估论证及农业结构与布局、农业发展战略调整、科学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蔚县财政局内设14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条法股、人教股、党办纪检室、老干部股)
承担局机关日常政务的综合协调和处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建纪检、人事教育、老干部管理、档案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保证局机关正确履行职能;负责局机关重要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修改,审核把关以局名义制发的正式文件,编发《财政工作简报》,统一规划和组织好财政政策的宣传工作;组织局机关的重要会议,办理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的各项具体工作,督查督办局领导交办和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决定的重要事项;严格按审批程序使用局管印鉴,及时办理文书收发工作;负责内部财务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搞好单位日常办公经费的帐务处理和报表工作,认真搞好人事和工资的调整归档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预算股(税政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预算绩效管理股、债务股)
负责协调税收部门组织全县的财政收入工作;负责县本级财政预算、预算调整及财政决算工作;负责乡财政管理工作,搞好年度预决算、财务监督检查;负责年度预算执行、分析和监督;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承担行政、政法、文化、教育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文教、行政、政法专项资金管理;负责县乡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发放实行银行化管理工作;研究建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开展税源调查分析。
(三)国库股(集中支付中心)
负责研究和推行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负责县级预算执行和县级各类财政性资金的核算管理;编制财政资金账户存款余额表,负责与银行、各业务股核对账户资金余额;组织编审县级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保证及时、准确、真实上报有关资料;负责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建设,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帐户支付到商品、服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对集中支付单位的财务监督和业务服务;对纳入财政集中支付范围的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及其他资金实行财政统一集中收付;负责管理支付中心所有账户,统一办理资金结算;审核办理集中支付单位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付业务。审核办理集中支付单位专项资金、政府采购资金及其他资金的结算;定期与有关单位、开户银行核对账目,确保资金安全。
(四)社会保障股
根据全县实际情况,负责编制社会保险基金资金的年度、月份财务收支计划,并按核准的计划严格组织实施;严格管理和监督各项社保资金的核拨、使用和结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五)经济建设股(城建资金管理股、涉外股、金融股)
负责贯彻执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并对企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世行贷款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国债资金及经建专项资金;贯彻落实各项惠农政策,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粮食直补资金、综合直补资金、油价补贴资金、家电和汽车摩托车下乡财政补贴资金的发放及监督管理工作。
(六)农业农村股(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
负责申报支农资金项目、建立支农项目库,对支农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进行监督,参与工程验收、资金县级报账制管理;负责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负责有关涉农、惠农政策的宣传、网络监管、信息公开等事宜;审核录入农口部门及下属单位的年终决算报表。
(七)综合股(票证会计股)
负责全县非税收入收缴工作;负责 "收支两条线" 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收费及预算外资金的会计核算工作,按规定提取政府调控资金和省重点建设资本金;审核拨付县预算外资金、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和罚没收入;管理财政票据,对票据实行 "验旧领新、日常审验、专项稽查、票款同行、定期报告" 制度;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八)征管稽查股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非税收入的政策、法律、法规;监督检查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对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稽查和重点稽查;编报财政征管非税收入完成情况报表;受理对违反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举报案件。
(九)政府采购办公室
执行《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法规、政策,制定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制度以及相关配套措施;执行省、市制定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以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加强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建立并管理专家库和供应商库;编制、汇总、执行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报政府采购决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下达政府采购计划,对其进行业绩考核;审批政府采购方式,制定采购代理机构专业人员岗位任职要求,组织政府采购人员的业务培训;管理定点采购,对定点供应商合同履行情况、采购人定点采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政府采购活动,管理政府采购合同,按法律规定的权限受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投诉事项;审核、报批供应商的市场准入资格、社会中介机构取得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和评标委员资格;负责控购车辆的审报工作。
(十)国有资产管理股(综合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股)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变动进行监督管理。包括:组织产权登记、产权界定、资产处理、流失查处等;负责组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和核实工作,对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系统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对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的国有资产实行有偿使用,监督其保值增值,做好事业单位改制和改制后国有资产的收缴、划转工作;收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监管国有资产有偿收入的使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监督股
监督财税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对各项财政收入的征管和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及效益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县纪委、监察、审计部门对财政专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并提出完善监管制度和加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开展财经纪律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各业务股室和财政所的财政监督工作;受理职责范围内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事宜,按程序查处违反财税法规问题。
(十二)信息中心
负责财政系统内部网络的安全运行维护工作,负责财政局信息化建设项目设备的采购、安装、测试验收及维护工作,负责财政系统一体化平台系统软件的推广应用和维护工作,负责财政局视频会议系统的调试维护工作,负责财政局在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财政信息化建设业务培训工作。
(十三)会计事务股
贯彻执行国家会计法律、规章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对会计人员的执业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县的会计管理工作,总结交流会计工作经验,完善会计管理工作措施;负责会计学会、财政学会、珠算协会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继续教育,对会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建立会计人员信息平台,加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组织实施会计从业、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的报名审查工作;受理涉及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的来信和来访;负责全县的帐册征订工作。
(十四)财政投资评审股
参与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年度预算的编制工作,对主管部门编制的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的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进行评审,评审结论作为编制部门基本建设项目年度预算的依据之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对财政性(预算内、外和政府性基金)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进行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的审查,对建设项目的前期费用、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投标标底、工程价款结算、重大设计变更,工程竣工结(决)算等进行审查。工程竣工结(决)算的评审结论作为竣工验收、固定资产移交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依据;负责县级纳入政府采购的基本建设、内外装修项目招投标标底、施工图预算、竣工决算的评审工作,并对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签署评审意见;负责县级国库集中支付建设项目资金拨付前使用情况的评审工作,并在集中支付拨款申请书上签署评审意见;负责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的预、决算评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审减和违规违纪资金处理意见,落实资金收缴入库工作;负责县级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国土资源勘探等项目的前期评估论证、咨询及后期评价工作,为项目前期决策提供技术经济指标分析;承办省市财政部门委托我县有关建设项目的评审工作;开展与财政性投资咨询有关的市场研究、投资风险分析、信息服务等业务,为财政实施投资政策和宏观调控提供基础信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