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民航行业发展,建立健全与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我县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邮政规划与交通运输规划的衔接。
(三)贯彻落实上级交通运输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政策标准制定、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査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四)负责贯彻综合交通运输标准,组织落实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地方铁路等行业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
(五)承担全县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退出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工作。
(六)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公路、地方铁路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地方铁路等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负责县属交通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提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交通所属国有资产管理和交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指导行业内部审计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财政预算资金的绩效汇总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民航行业发展建设和管理的组织协调。
(九)指导全县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县属高速公路及国、省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配合做好国防交通有关工作。
(十)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十ー)负责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十二)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涉外事宜,开展与国际和港澳台地区交通运输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十三)负责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组织协调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计统股、财审股、安全监督办公室(应急办公室)、人事教育股。
(二)所属事业单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运管所、路政所)、工程站、地道站、公路站和5个养护中心。
咨询电话:0313-7609802
办公地址:张家口市赤城镇建国东街文化宣传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30(9月1日-次年5月31日);8:30-12:00,14:30-17:30(6月1日-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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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