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荒漠化防治和林业产业发展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综合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县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标准和规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应由县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湿地保护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
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全县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参与拟订相关规定并监督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6、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7、负责全县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8、承担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9、指导监督全县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全县林业产业工作,制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山区综合开发。10、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森林火灾的预防与扑救工作,承担阳原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11、负责全县果品、蚕桑、花卉行业的管理工作。监督实施果品、蚕桑、花卉的结构调整和基地建设,组织指导果品、蚕桑、花卉的品种改良、品质提高和标准化生产工作。监督管理果品质量安全,负责果品质量安全监测及信息发布工作。
12、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监管国有林业资产和森林资源资产,管理县级林业资金,指导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3、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
内设机构及职责
1、办公室(负责人:李志)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林业、水务宣传、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建设相关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2、林政股(负责人:韩振官)
组织编制林木采伐限额,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承担林地、林权的有关管理工作;承办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监督林地征用、占用和林地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林业及其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荒漠化防治和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协调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林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听证相关工作;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承办林业行政许可相关工作;承担组织指导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的工作;指导监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针政策的落实;组织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工作;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3、林业规划调查股(负责人:李建聪)
拟订全县林业及退耕还林、防沙治沙、林业工程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林业资源调查、动态监测与评价;负责林业信息统计、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指导山区综合开发。
下属事业单位
1.阳原县林业局林木种籽站(负责人:张英明)
工作职责:负责林木种籽试验、示范、推广工作。
2.阳原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负责人:莘赞彬)
工作职责:负责林木、种苗、果品的检疫工作。
3.阳原县国营苗圃(负责人:杨春志)
工作职责:负责优良种苗的繁殖工作。
咨询电话:0313-7398713
办公地址:张家口市阳原县府前街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 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夏季时间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313-7396817
办公地址:阳原县国际裘皮城南配楼阳原市民中心三楼行政审批局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备注: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6-8月下午办公时间为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