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张家口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阳原县设立行政审批机构建设方案审核意见的函》(张编办函字〔2017〕12号)文件精神,设立阳原县行政审批局(挂政务服务中心牌子),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将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农牧局、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发展改革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财政局、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档案史志局、国土资源局等16个单位的240项行政审批事项划入县行政审批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行政审批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负责县划入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工作,启用统一的行政审批专用章,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行为及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三)负责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并依法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信息。
(四)负责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职能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
(五)负责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和绩效考核。
(六)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的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阳原县行政审批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
负责行政审批事项数据的分析整理;负责审批业务档案管理;负责需要代办服务的协调;负责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全局审批业务统筹;负责重大事项联审联办的组织协调和衔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和协调全县社会发展项目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负责垂管部门行政审批窗口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统计、宣传、信访、党建、人事、编制、工青妇、财务、档案等日常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担安全、保密、接待、机关后勤等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
负责行政审批涉及的法律、法规的咨询、解释、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负责涉及行政审批的行政复议、法律纠纷的回复应答工作;负责对审批事项适用的法律法规条款和前置条件进行梳理、研究,并指导各股室依法进行审批;负责对行政审批局各科室的行政审批工作开展业务稽查;负责对重大建设工程主要审批环节相关业务数据的一致性进行监督;负责跟踪落实业务稽查中问题的落实和整改工作。负责对接市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联系县级相关部门,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效衔接;负责审批项目中有关现场勘验、专家评审、技术审查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与报备等工作。
(三)规划国土股
负责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审批;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临时用地审批;土地复垦验收确认;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进行相关活动方案的审批;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核发;土地征收审核;在耕地或非耕地上取土审核;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审批;人防通信、警报设施拆除、迁移批准;在危及人防工程安全范围内埋设管道、修建地面工程审批及人防工程改造、拆除、报废审批。
(四)建设项目股
负责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商品房预售许可;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审核;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审批;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设、设置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以及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许可;砍伐城市树木审批;迁移古树名木审批;城市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综合验收;管线建设穿越城市绿地批准;城市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审批;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拆迁方案批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确需在禁挖期内挖掘新建、扩建、改建、大修的城市道路批准;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县管权限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审批;《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原材料工业、机械装备制造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信息化工程建设投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项目节能审查。
(五)社会服务股
负责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建设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审批;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公路上行驶许可;船舶污染港区水域作业审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建设港口设施使用非深水岸线审批;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道路货运经营许可;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车辆运营证核发;港口采掘、爆破施工作业许可;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许可;新建、改建、扩建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载运危险货物和污染危险性货物进出港口审批;与航道有关的工程建设项目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大型设施、移动式平台、超限物体水上拖带审批;船员服务薄签发;港口的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审批;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外其他危险化学品(不含仓储经营)经营许可;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合并、分立、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审批;县管权限交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对出卖、转让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的审批;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在海洋部门管理的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审批;因科学研究需要进入海洋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审批;外国人进入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审批;因教学、科学研究确需在无居民海岛采集生物和非生物标本的批准;设立、调整海洋观测站(点)审批;海洋环境保护设施拆除或闲置许可;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 "三同时" 检查批准;海洋工程拆除或者改作他用许可;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核准;海域使用权审核;地方性宗教团体成立、变更、注销前审批。
(六)市场服务股
负责名称预先核准(包括企业、企业集团、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个体工商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企业集团核准登记;广告发布业务登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核发;计量标准器具核准;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粮食收购资格认定;药品经营许可(零售);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企业变更审批(3亿美元以下鼓励类和允许类);加工贸易业务审批。
(七)文教卫生股
负责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校车使用许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营业性演出审批;娱乐场所设立审批;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建设及验收审核;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审批;对文物保护单位、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许可;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外商独资除外);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外);医师执业注册;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核发;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改变用途审核;中外合作开办学前教育机构审批;举办全县性学生竞赛活动审批;公共场所改、扩建卫生许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再生育审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核发;执业医师申请个体行医审批;省直医疗卫生机构以外的护士延续注册许可;广播电视转播、发射台更改技术参数审核;中外合作音像制品零售企业设立与变更审批;出版物零售业务审批。
(八)农林水牧股
负责取水许可;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河道采砂许可;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核;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预审;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坝顶兼做公路审批;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乡村兽医登记许可;国内异地引进水产苗种检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证件核发;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认定;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渔业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在渔港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种设施,或者进行其他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渔港内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品装卸审批;船舶进出渔港签证;水产苗种生产审批;渔业捕捞许可审批;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渔业自然保护区缓冲区非破坏性科研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审批;渔业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科研观测调查活动审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和牌照核发;渔业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审批、审核上报;渔港水域渔业船舶水上拆解活动审批;临时占用草原、在草原(十公顷及以下)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审批;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审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的生产经营、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并符合国务院农业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甘草和麻黄草采集证核发;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及植物检疫证书签发;外国人进入渔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审批;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生鲜乳收购站许可;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渔业船舶登记;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审核;木材运输证核发;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审批;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活动审批;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活动审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农业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占用防洪规划保留区内土地审批;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植物检疫证书核发;主要林木良种生产、经营许可审核。
四、人员编制
行政审批局机关行政编制2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股级领导职数8名。
五、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一)县行政审批局负责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统一组织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负责国家和省市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负责行政审批流程再造。
(二)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划转后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应及时向职能部门通报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便于职能部门对办结事项的后续监管。
(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行政审批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将上级部门下发的涉及行政审批相关事项的文件及时转送行政审批局,积极协调涉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