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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的建议;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县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区域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涉及全县经济安全的重要问题,提出区域经济调节政策的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负责日常经济运行的调节,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研究贯彻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以及其它调控政策的措施,组织实施产业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对相关投融资机构进行宏观指导。
(四)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五)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以工代赈工作规划和计划;指导工业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拟订工业行业规划,组织实施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拟定煤炭、电力等能源发展规划;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
(六)负责农业资源的调查和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建立农业资源信息动态研究体系、生态农业预警体系、农业资源信息动态监督体系,监测农业资源的消长动态;组织农业资源普查,提交农业资源综合评价报告;组织研究农业区域发展办法和大宗农产品供需平衡的战略,拟定农业区域资源优化方案;负责农业可持续发展实验示范工作;组织跨地区、跨部门重大农业资源项目和产品基地建设前期论证和综合评价;负责编制农用土地资源利用规划和结构调整方案。
(七)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措施建议,推进城镇化建设;负责地区经济合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
(八)研究分析国内外、县内外市场状况,负责县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管理粮食、棉花、食糖、石油和药品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县级储备;研究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规划和指导全县服务业的建设和发展。
(九)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拟订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提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措施建议;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
(十一)研究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宏观指导和协调促进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十二)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措施,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三)参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有关办法、规章的起草和组织实施。
(十四)临城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在临城县发展和改革局挂牌子。
1.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科技发展重大布局、优先领域政策建议,参与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门、多学科的综合性项目、引进项目的论证与决策,组织实施省、市、县重大科技专项、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攻关,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培育民办科研机构,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2.承担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推荐或认定创新型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和自主创新产品,加强技术创新平台的建设,促进民营科技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其产业化的政策措施,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会同有关部门推荐或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各类科技示范推广基地(园区)的建设与管理。
4.负责牵头组织实施产学研结合工作,推进产学研创新联盟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协调我县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建立外国高层次人才吸引集聚机制和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
5.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科技创新示范点建设,促进以科技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6.拟订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制定科普规划和政策,负责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推进民营科技工作。
7、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工业、信息化发展及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8、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起草地方性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9、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工业行业的指导和协调、调度;负责工业行业煤、电、油、气的运行调度;负责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的行业管理工作;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10、负责提出全县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省市和县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核准、备案及审核,申报国家、省市和县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和标准,拟定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疗、新材料、信息产业等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行业;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省市和县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县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11、承担全县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责任,贯彻执行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12、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管理指导全县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指导规范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
13、推进全县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整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14、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组织拟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消息资源的综合利用、共享。
15、负责对全县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发展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管理办法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企业行政执法;拟订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动态,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16、指导和推进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结构投资优化;推进品牌战略,强化中小企业质量管理;拟定中小企业产业聚群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制订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措施;参与指导、协调中小企业节能减排;拟定推进全民创业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创业辅导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创业辅导基地的规划、建设及机构和辅导队伍建设;推动建立中小企业创业风险投资引导资金,确定资金使用方向;负责中小企业人才培训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引导中介组织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18、提出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措施,组织多种形式的企业融资;组织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实施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落实相关支持政策;负责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拟定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建议,实施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19、开展工业、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中小企业对外开放,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五)临城县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临城县发展和改革局挂牌子。
1、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定全县相应的发展规划及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
2、拟定全县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组织实施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3、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4、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5、负责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商务系统突发事件应对和应急管理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制定的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技术目录;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贸易政策;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工作。
7、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按照国家、省和市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贯彻执行省、市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和政策,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和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经营资格认定的申报事宜。
8、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全县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备案申报工作。
9、组织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粮食流通的法规、政策,研究拟定全县粮食流通政策、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社会粮食流通进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有关粮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受理行政复议,指导本系统执法工作。
10、拟定全县粮食流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县粮食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调整实施意见书;以及指导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11、制定和组织国家托县收购政策的落实。落实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政策;执行粮食质量标准、检验政策制度和办法;组织指导全县粮食市场供应,保证军队粮食供应,保障灾区库区移民和缺粮贫困地区粮食供应,安排以工代赈、退耕还林和国家重点项目粮食供应;指导全县粮食企业按世贸规则经营和管理;搞好粮油销售,增加农民收入,扩大经营粮食企业和进出口业务,提高粮食企业经济效益。
12、根据国家储备制度的规定,委托代管各级储备粮,负责指导全县粮食储存安全管理。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
13、培育和完善粮食市场体系,制定全县粮食批发市场建设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按有关规定管理粮油市场,打击假冒伪劣粮油商品入市,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证人民身体健康。
14、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和管理粮食风险基金;制定和落实消化新老挂帐措施;协助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粮食收购资金。
15、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布局;落实国家和省、市、县粮食流通设施建设投资,组织实施工程建设。
16、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推进全县粮食流通行业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负责全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制定全县粮食系统粮油、饲料、食品等工业发展规划和布局;指导全县粮食企业在搞好本行业基础上发展多种经营。
18、管理直属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全县粮食系统财务、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县粮食系统业务统计、人员、工资统计工作;负责全县粮食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十六)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生产力布局;安排县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
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安排利用外资投资项目。
(十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物价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县实际,拟订价格(收费)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经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十八)监测、预测全县价格总水平及其结构变动趋势,提出调控建议;负责物价变化情况监测分析,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向企业发布价格信息。拟订价格(收费)改革的年度计划、中长期计划及调整方案拟订和调整县级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草案;对市场调节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间接调控。
(十九)负责拟订国家机关、公益事业、公用事业、中介服务和重要经营收费的标准草案并监督执行。负责重要产品成本调查和监审,审核汇总重要产品的成本收益,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二十)负责县级价格鉴证和复核裁定工作,指导全县价格鉴证、复核裁定以及价格评估、价格咨询中介机构业务工作。指导企业用好市场调节商品价格的定价权;指导行业组织价格自律事宜。
(二十一)承办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值班、会议组织、文电运转、档案管理、信息宣传、政务督办、承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信访与接待、计划生育、妇女、规章制度建设、党建、纪检监察、国有资产管理、保密与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劳资、医疗保险、老干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相关培训教育、编制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机关财务管理,指导并审计全县粮食系统的财务工作,具体职责是组织落实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税收法规等项制度规定,指导全系统财务管理和扭亏增盈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使用粮食风险基金,负责本系统会计核算、财务分析和会计报表工作;负责改造资金、简易建筑资金和仓建资金的申报;负责全系统养老金、失业金、财产保险金的统筹统交;指导粮食系统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粮食系统各企业内部审计。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和党群等工作;指导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纪检、督导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工作。负责党组党务工作。
(二)综合股
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提出调整建议;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监测预测,提出经济预测目标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研究提出推进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起草综合性文稿。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
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和软课题研究;组织或参与、协调有关地方性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组织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负责普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研究拟订贯彻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研究财政金融政策与法治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负责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工作。落实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政策措施,推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与制度建设。组织建设项目政银企对接等。
(三)农村经济股
研究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改革形势;提出相关的县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生态环境建设、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负责林业、水利、气象、农业科技、生态建设、以工代赈等方面相关建设项目的管理。
(四)投资管理股
监测分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宏观调节政策,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各类县财政性投资的规模和投向;安排县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研究提出全县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编制年度县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县属单位固定资产自筹投资、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计划和县级重点项目资本金配置计划。对招标公告的发布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各类招标代理机构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对货物采购和工业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监测分析全县利用外资状况,研究提出利用外资战略,协调有关重大政策;负责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组织协调利用外资项目的谋划和发布;申报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和商业贷款项目;按规定承办外商投资项目和在境外的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的申报工作;执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负责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申报工作。
(五)社会事业股
提出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和协调全县社会发展规划;协调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新闻出版等发展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的县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
研究就业、居民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拟订就业规划和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和论证相关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相关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医药卫生管理体制改革。
研究提出产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技术的发展战略、规划、重点领域和相关建设项目;衔接平衡全县科技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可促进和带动国民经济素质提高的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开发、高技术产业基地项目;负责安排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提出相关的县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促进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和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
(六)环境和资源利用股
研究解决全县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贯彻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及环保产业政策的建议;编制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依法负责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负责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产业等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指导散装水泥推广工作。
研究能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等能源的管理,安排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的建设项目;管理石油储备;拟订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规划能源行业生产力布局。
分析工业发展形势,研究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提出工业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对工业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指导地方性行业标准拟订;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
研究提出全县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体制改革建议;规划交通重大建设项目布局;拟订促进交通运输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负责各种运输方式的综合平衡工作,对交通运输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协调交通战备工作。
(七)产业发展股
研究分析产业发展的情况,组织实施国家产业政策,执行国家鼓励、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指导目录;研究拟订县级综合性产业政策,监督产业政策落实情况;宏观指导和协调促进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产业发展方向及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有关措施建议;提出全县支持和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企业、产品名单;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并协调实施。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谋划推进主导产业结构调整项目和产业基地建设。研究培育发展社会中介组织有关政策并指导其规范发展。
(八)服务业股
综合分析服务业发展的问题,提出全县服务业的发展战略、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的建议;组织编制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统筹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现代物流和市场建设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服务业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提出相关专项资金和县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
负责全县新兴服务业指导,提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市场建设资金等相关资金和县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引导民间资本及外资投向;协调项目建设环境和相关建设条件。
(九)物价管理办公室
拟订价格总水平年度调控计划和中长期调控目标;监测、预测全省价格总水平及其结构变动趋势,提出调控建议。拟订价格(收费)改革的年度计划、中长期计划及调整方案;拟订价格(收费)管理法规和政策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和调整县级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草案;对市场调节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间接调控;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平抑市场价格。负责拟订国家机关、公益事业、公用事业、中介服务和重要经营收费的标准草案并监督执行。负责物价变化情况监测分析,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对价格(收费)申诉案件进行复议和裁决。负责重要产品成本调查和监审,审核汇总重要产品的成本收益,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县级价格鉴证和复核裁定工作,指导全县价格鉴证、复核裁定以及价格评估、价格咨询中介机构业务工作。指导企业用好市场调节商品价格的定价权;指导行业组织价格自律事宜。
(十)工业信息化股
负责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研究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组织拟定工业、信息化和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管理办法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性文件审核以及重要性文稿等事项。负责企业督查督办,信访矛盾排查纠纷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拟定促进中小企业人才开发的政策措施建议,指导中小企业人才引进、使用和培养;组织开展培训教育工作。
(十一)工业运行股
组织拟定全县工业信息化发展的策略、规划;组织全县工业技术改造工作,推进全县现在产业体系建设;提出全县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省市和县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经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提出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拟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工业日常运行,分析全县工业发展动态和运行态势,定期提出统计分析报告和发布相关信息,组织拟定全县工业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产业聚集、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即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负责指导和和推进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结构调整优化;支持产业集群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专业化生产及为大企业配套;按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制度;负责县级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组织申报国家、省市级专项资金项目。负责县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提出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措施;推动银保、银企合作、组织多种形式的企业融资,实施信贷补偿;组织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实施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政策支持;组织信用征集、信用评价和信用信息发布,推动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参与中小企业境内外上市融资的培训等相关工作。
负责工业行业的指导和协调、调度;负责工业行业煤、电、油、气的运行调度;负责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的行业管理工作;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按规定负责烟花爆竹企业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审核、申报,承担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负责县政府清理整顿“五小”相关工作。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提出全县工业行业需县政府审批和核准投资项目的能耗、水耗审核意见;组织和指导工业节能装备(产品)制造、企业节能管理;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研究制度并组织实施工业(三废)资源的综合利用政策及项目管理;参与指导、协调中小企业节能减排。
承担全县钢铁、有色、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质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行业管理工作;承担通用机械、汽车、民用飞机、民用船舶、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承担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等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工业行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贴息资金意见;按规定承办需国家、省、市县平衡建设条件的原材料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前期项目(含利用外资项目)的审核、申报事宜。承担稀土行业管理职责;承担农业化学物质行政保护有关工作。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托国家、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承担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县级医药品储备管理工作。
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定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行业投资指南,提出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专项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按规定承办需国家、省、市、县平衡建设条件的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前期项目(含利用外资项目)的申报事宜;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指导软件业发展;研究拟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编制;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专项资金安排建议;推进软件服务外包,负责软件企业认定、软件产品登记备案的申报事宜;负责信息系统集成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等相关物资管理;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
协调全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通信业规划的组织实施,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
研究提出我县铁路发展战略、规划和加快重大铁路建设项目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负责重大铁路项目前期工作,协调解决铁路项目建设事宜。
(十二)贸易股
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承担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农村市场体系建设项目;承担全县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监测分析县内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制定的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技术目录;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贸易政策;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工作;按照国家、省和市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和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经营资格认定的申报事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按规定负责全县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备案申报工作。
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进出口计划,研究提出粮食、棉花等重要商品流通体制改革意见;管理粮食、棉花、食糖等重要物资和重要商品的县级储备,安排流通基础设施项目,组织审核、申请省、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的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研究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三)粮食和物资储备股
负责粮食系统各项业务及仓储、保管、统计工作。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具体政策措施,负责全县粮食购销存贮;落实贫困区粮食供应政策,协助工商部门负责粮食批发市场的建设和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检验政策、制度和办法;负责全县粮油仓储安全、保管、防治检查工作;负责全系统基建项目申报工作,并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发展多种经营及统计工作;负责粮油科技质量管理,负责粮食企业技改及对外经济事务。
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防建设的关系,提出重大经济建设项目贯彻国防要求的建议;做好国民经济动员准备,管理粮食、棉花、食糖、石油和药品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县级储备,提高平战转换能力;协调全县军事、经济、社会等方面的重大经济动员工作。
(十四)科技管理股
综合分析科技创新的发展态势,研究提出科技创新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和实施年度计划 。研究拟订促进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制定相关产业政策,研究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国民经济战略新兴产业的形成。衔接平衡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政策,研究提出全县产业技术政策,指导协调全县技术创新体系的发展,推动技术创新有效运行机制的建立。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提出加快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指导协调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
(十五)高新技术股
综合分析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研究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和实施年度计划 。
研究提出激励和引导高技术产业发展及产业技术进步投入的相关政策;提出相关的财政性建设资金、技术创新项目贴息资金安排建议。做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研究提出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项目及产业布局,负责高技术产业化重点示范、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重点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审核申报,指导协调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
组织实施高科技产业中涉及生物制药、新科技、新材料、信息产业等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国家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实施品牌战略,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行业技术基础工作;组织全县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省市县科技重大专项。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指导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应用;负责全县鼓励创业相关工作。
(十六)监督检查股
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省政府《粮食流通管理规定》负责对全社会粮食流通进行经常性的行政执法检查,查处粮食经营中的违法行为;负责全县粮食经营企业、个人经商户、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工作。负责全县粮食社会供需调查工作。负责县级储备粮的监管,对县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及出库入库实施监督检查。
对成品油流通、酒类商品流通、再生资源回收、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拍卖、直销、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承担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咨询电话:0319-7151839
办公地址:临城县临城镇临泉东路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需3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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