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上报省市政府、省市政府办公厅(室)、省政府各部门和致函市政府各部门的公文,以及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日常公文办理,包括省市政府、省市政府办公厅(室)、省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来文办理,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河北临城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简称县开发区管委会)来文办理。
(二)负责县政府领导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和服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三)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批示,对县政府各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五)组织起草县政府领导重要讲话及其他重要文稿。
(六)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对省市政府和县政府决定事项及省市政府、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七)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八)负责承办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议案和提请县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行政任免有关手续;负责承办县政府任命人员的宪法宣誓工作。
(九)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工作要求。
(十)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要求,组织专题调研,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一)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评估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
(十二)负责政务信息(包括网络舆情)服务工作。
(十三)协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县政府新闻宣传、舆情回应等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金融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全县相关政策、措施和办法,经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协调金融业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衔接;负责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机构相关工作;负责与县外金融驻县机构协调联系。
(十五)负责全县的人民防空工作。组织指挥和协调县域内的人民防空工作;战时接受城市人口疏散任务;支援城市战后抢险救灾;进行战备资源调查;在县政府的领导下,落实开展《人民防空法》的实施管理监督及宣传教育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城镇建设和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十七)负责外事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综合协调和管理全县外事工作。
(十八)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一股(政策研究股、政策法规股)
组织起草县长讲话和其他重要文稿;负责县长批件和交办事项的催办,反馈及有关会议、活动的会务和组织工作:承办县政府党组的有关工作。负责县政府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县长碰头会议的会务、记录和纪要整理;负责办公室综合资料、重要文件的起草把关;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公文的文字、体式审核把关、文件编号、公文规范监督以及全县政府系统公文规范化工作;负责起草办公室主任的有关讲话;负责负责对县政府工作部署,承担或参与重要政策的调查研究;负责县政府工作报告和有关文件的调研任务;负责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决策参考意见和建议;负责组织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围绕县政府提出的重要课题进行调研。
(二)综合二至八股
为县政府领导政务工作提供服务,承担文稿起草、调查研究、有关会议及公务活动组织协调、批件和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反馈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秘书股(外事办、机关党委)
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印章的刻制、启用、收缴及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县长、办公室主任印章的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指示;负责机关文档、机要、保密工作;负责文件的发送收回和销毁工作;负责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的修订;负责机关的人事管理,按权限程序承办人事任免、奖惩、培训、职称申报等有关工作;承办报刊征订、内外收发事宜。承办授权范围内的因公出国(境)审核、报批等外事工作。
(四)信息和网络技术股(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电子政务股)
负责信息的收集、选择、提供、反馈工作;编发信息刊物;负责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指导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的政务信息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评估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办理县政府政策解读有关事项;承担县政府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电子政务内网政府节点的建设管理;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网站的监管、督导和评估;负责县政府机关计算机设备、网络的维护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临城县城镇化办公室
负责全县城镇建设工作综合协调、信息汇总等工作;负责全县城镇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的细化分解;负责全县城镇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及重大项目的初审;负责全县城镇建设工作重大活动的安排部署;负责提出每年城镇建设工作意见;负责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市城镇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临城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贯彻执行上级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临城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政策性文件;编制辖区房屋征收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项目补偿安置方案报县政府,组织论证补偿方案并公布征求意见;组织拟征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责项目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的管理工作;拟定房屋征收决定,报县政府发布;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指导、监督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对拟征收的房屋、土地进行调查摸底、组织评估和被征收房屋的拆迁工作;监督、指导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拟定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报县政府发布;负责房屋征收项目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负责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负责房屋征收和补偿数据信息统计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七)督查室
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督查县政府各部门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决定事项、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市政府、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指导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的督查工作。承办市长热线工作,负责市长热线和市长信箱所反映问题的受理、登记、呈报、办理、督促反馈工作。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指导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的承办工作;协调、指导县政府办公室内的承办工作。
(八)金融保险股
负责金融保险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各类金融保险机构有序对接全县产业发展项目和实体企业,做好融资服务工作。负责拟订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推动、培育推荐企业挂牌上市,牵头组织全县直接融资工作。协调推进金融扶贫、普惠金融等服务民生工作,以及金融生态环境和金融信用体系建设。会同银行监管部门负责全县金融形势和运行情况分析,汇总金融统计报表。负责联系银行、证券、保险、期货、信托、租赁、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协调做好需地方政府配合的相关工作,配合金融监管部门贯彻执行金融政策、加强监管和防范处置风险。负责全县金融保险改革创新发展政策研究与组织实施工作,拟订地方金融保险改革发展的意见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京津冀金融协同发展和对外金融交流合作,统筹推动全县金融功能区的规划、建设和发展。组织协调新设立的地方法人金融保险机构的谋划、筹建、申报等前期工作,承担县属金融保险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改革发展工作。负责推进地方金融保险依法行政和普法等任务的组织落实。承担地方金融保险监管合法性审查和法律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地方金融保险监管统筹协调和运行分析研究,制订地方金融保险机构市场准入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全县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地方金融控股集团的市场准入、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负责地方金融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研究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落实。牵头全县金融保险风险的监测预警、防范和处置化解以及信息上报等工作。协调指导依法查处非法金融保险案件,处理地方金融保险突发和重大事件。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查开展宣传教育、政策解释和业务指导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人防管理股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和全县人防系统机关“准军事化”建设,负责全县人民防空系统绩效目标管理和重大事项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拟订全县人民防空综合性政策文件。负责拟订全县人民防空发展规划,编制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负责人民防空重要工作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负责人民防空行政执法综合管理。承办人民防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负责编报本级人民防空预、决算。战时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县人民防空指挥所的生活、物资保障和服务工作。负责编报人民防空经费、物资计划,统一掌握战损情况,协调做好人民防空经费、物资保障。负责组织协调防空袭斗争中伤员救护安置、烈士善后工作,提出县本级人民防空组织干部配备,人员补充建议。负责编制人民防空工程规划,参与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总体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组织工作,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人民防空内容。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技术、质量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落实兼顾人民防空要求。指导监督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使用管理。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落实防护建设要求。负责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人口疏散地域(基地)建设防灾应急避难场所。负责防护建设执法监督检查。战时负责组织指导人民防空工程和疏散地域(基地)等防护设施平战转换,对遭空袭破坏的人民防空工程和疏散地域(基地)等防护设施进行抢险抢修。负责组织重要经济目标单位防空袭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县级人民防空计划方案。负责县人防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制定人民防空训练演练计划,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训练演练。组织指导群众防空组织整组、训练和遂行应急支援任务。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组织战时人口疏散地域(基地)建设。组织编制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规划。组织开展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对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实施技术和质量管理。协调利用军队和地方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负责实施防空警报试鸣和利用警报发放空情、灾情警报。负责指挥动员、战备信息执法监督检查。战时负责人民防空行动组织指挥保障任务。组织县级人民防空指挥所开设,协调保障指挥部人员进驻。组织指导群众防空组织集结,做好遂行任务准备。组织开展防空袭斗争宣传动员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人民防空行动信息保障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319-715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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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需3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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