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机构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2.贯彻落实国家、省宏观调控政策,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经济调节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调节政策,牵头研究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有关价格政策。参与贯彻落实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
3.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落实国家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政策,推动现代化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4.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组织推动重点建设项目。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5.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
6.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贯彻落实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7.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区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8.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区能源消费控制任务目标,并组织实施。
9.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工作。
10.组织推进经济建设项目贯彻国防要求。
11.规划全区重点建设项目布局,组织编制全区重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计划,提出申报省、市重点项目申报方案,开展好重点项目观摩等专项活动,督促、指导重点项目建设,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做好重点项目库存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开展研究分析,提出有关对策建议。
12.研究提出区属企业改革政策、改制方式和操作程序,指导乡镇(处)属企业改制工作;对企业改制方案,依据区政府改制程序进行审批;根据区政府授权负责区属破产、关闭企业的职工安置工作;对现有区属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及相关企业信访稳定、安全生产工作。
13.承担区财经委员会、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区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襄都区发展改革局设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党办室)
负责综合协调、联络工作,负责文电运转、会议组织、政务督办、保密机要、信访接待、档案管理、对外宣传等机关行政事务;承担建议提案的组织协调、政务信息、政务公开;负责机关财务、人事和资产管理等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委、党组党务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区委、局机关党委、党组的决议;组织机关党员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党员发展,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负责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党员年报等党委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2.经济发展股
研究提出全区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组织拟订并实施区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做好年度计划与五年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申报中央预算内补助我区资金的建设项目和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编制下达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拟订利用外资和内资年度计划。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参加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负责京津冀协同发展协调服务工作。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重大示范工程。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会同有关方面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实施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组织推进经济建设项目贯彻国防要求。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发展服务业的方针、政策和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我区服务业发展规划和对策建议。组织谋划现代服务业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有关事宜。承担区委财经办相关工作。
监测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督促协调有关部门为服务业发展提供服务,协调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负责粮食管理。组织实施应急救灾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协调推进铁路建设涉及征地、拆迁等相关工作。指导节能监察工作。贯彻落实有关价格政策。做好价格监测及上报工作。配合市级部门开展定价和价格听证工作。
3.重点项目办公室(项目服务股)
承担区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全区重大项目筛选、引进、储备和前期工作。组织编制全区重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对目标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组织申报省市重点项目。组织项目观摩等专项活动。督促、指导重点项目建设。负责全区重点项目建设信息收集和研究分析,提出有关对策建议。承担区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承办局机关交办的相关工作事项。负责统筹全局服务企业、项目单位职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为项目单位提供产业政策、规划等政策服务。协助项目单位办理选址、立项等前期手续。协助项目单位确定产业定位谋划、组织招商。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建成后的运营情况进行跟踪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4.企业改制股
研究提出区属企业改制改革政策、改制方式和操作程序。指导乡、镇(处)属企业改制改革工作。对制定的改制改革方案进行审查和政策把关。负责区属企业改革改制及职工安置,对企业国有(集体)资产进行管理,职工人事档案管理、政审、社保缴纳、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的发放、领取退休金资格认证及抚恤金等有关工作。对现有区属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负责企业职工信访工作,配合属地相关部门做好稳控工作。区属国有(集体)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咨询电话:0319-3039822
办公地址: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顺德路20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时间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319-3231916
办公地址:邢台市襄都区顺德南路与新兴东大街交叉口路东巨业大厦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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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6月—8月)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其他)
咨询电话:0319-3231916
办公地址:邢台市襄都区顺德路南延与新兴东大街交叉口巨业大厦5层政务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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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冬季) 14:30-17:30(夏季)周六周日不打烊,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