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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目前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责和执法资源,完善行政执法体系,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执法监督,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优化执法事项。
(三)行使发展改革、粮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强制权、相应的行政检查权。依法查处电力、化工建设项目、循环经济、节约能源,散装水泥、粮食流通、粮食仓储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四)行使民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强制权、相应的行政检查权。依法查处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殡葬管理、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军人优待优抚、社会救助等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行使商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强制权、相应的行政检查权。依法查处成品油市场、单用途预付卡、洗染业、家庭服务业,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餐饮业、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二手车交易市场等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行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强制权、相应的行政检查权。依法查处企业料堆场扬尘、节约能源等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行使文化广电和旅游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强制权、相应的行政检查权,依法对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文物保护、出版管理等领域行使行政强制权。依法查处文物保护、营业性演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广播电视、互联网文化互联网视听节目、卫星电视广播、旅游业、音像制品、艺术品经营、印刷业出版管理等领域的违法行为。
(八)行使教育体育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强制权、相应的行政检查权。依法查处经营高危性体育项目等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九)行使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强制权、相应的行政检查权。
1.在环城路(包括外环及红线控制区),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方面相应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处罚权,并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强制权。
2.负责查处擅自在县城主次干道红线控制区(含工业东街、工业西街、达康街、建设街、利民街、南开街、中兴街、府东街、府西街、民丰街、光明街、文昌街(凤城路以北)、曙光路、晨光路、凤凰街、凤栖路、凤翔路、人民路、公仆路、新光路、滨河路、新华路、振兴路、胜利路、凤城路、企之路、育才路、文化街、宁魏路、太行街)(不含城中村、各住宅小区)扩建、搭建和设置违法构筑物、临时板房、铁皮屋等私搭乱建行为;配合属地主体部门,做好城中村、各住宅小区和经济开发区辖区内私搭乱建行为制止的执法工作。
3.负责环城路内(不含城中村、各住宅小区)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室外)、露天烧烤污染、渣土运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的相应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强制权。
(十)承担职责划转前部门的法律法规授权、法律法规修订后授权的其他执法权力事项;受划转前部门的其它委托、协同查办的行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协同有关行业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十一)负责局机关及其所属单位的人事建议、队伍建设、日常督察、目标考核、案件质量等工作,并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负责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业务指导。
(十二)在执法范围内,负责对重大案件直查直处、协调、督办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综合信息网络指挥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受理、处理、调度、指挥、监督、反馈乡镇区域平台和社区村级处置平台事务。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公文处理、会议会务、公务接待、举报投诉、安全保密、资产管理、后勤服务、装备保障、服装配备等工作。
2.承担组织编制全县综合执法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负责起草重要文件文稿。
3.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
4.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监督、指导和管理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等工作。
5.负责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工作。
6.负责信访维稳、综合治理有关工作,负责政策咨询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等。
(二)法规股
1.负责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示、政务公开、执法全过程记录相关工作;负责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年检审核工作。
2.负责一般程序案件审核、结案案卷的归档保存和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行政处罚工作的统计、上报工作。
3.负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制定工作;组织专项行动方案、跨区办案指导、督办重大案件工作;负责对执法人员执法检查、执法案件办理等实施动态监管;承担综合执法深度改革工作。
4.负责县综合执法队伍的日常督察工作,对执法人员不当执法行为进行纠正或处理等。
咨询电话:0310-8858802
办公地址:曲周县公仆路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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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夏令)14:30--17:30;(冬令)13: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