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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曲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10-8812793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新光路80号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 下午:13:30-17:30(夏季: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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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信息

曲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县政府负责全县住房与建设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承担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产管理、城乡建设和人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县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负责推行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城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负责民用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工业废渣综合利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清欠工作的协调督导;负责和组织县城规划区域内的县城道路、桥梁、排水、照明、广场、游园、公园等市政设施的建设和监督及日常管理及维护;负责全县燃气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县中心城区排水、供热管理,负责县城规划区内污水处理工作;负责全县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指导工作,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负责全县房产交易市场管理,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物业管理企业的行业管理,全县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负责人防工作,拟订全县人民防空发展规划,编制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并督导落实。局机关设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建设工程管理股、住房建设股,下属事业编制机构有工程质量监督站、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站、建筑设计室、污水处理公司、市政工程队、房地产交易所、市政管理中心。

内设机构及职责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上级和本局文件材料的收发、登记和处理;负责重要会议组织、督察督办、机关文电处理、建议提案办理;负责机要保密、印鉴管理、报刊征订及文印、接待工作和机关后勤及机关信息化建设;牵头机关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的平安建设;负责全局对外宣传工作;负责住建系统思想政治;负责机关档案管理。

2、计财股(内控办挂靠)

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规范;负责组织编制部门预算、决算草案,组织和监督部门预算的执行;负责机关各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负责指导下属单位财务管理;负责局属固定资产统计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住建系统的外部审计牵头对接和内部日常审计工作;负责机关物资及零星工程的内控工作;负责债券资金支出工作。

3、组织人事股

负责机关党建,协调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及创城工作;负责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县直工委对口安排部署工作的落实;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系统人事、劳资、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做好退休人员和退伍军人服务工作,负责统战工作。

4、市政工程办(开发区工程股挂靠)

负责县城规划区和开发区内的道路、桥梁、管网、公园等市政设施的建设开工手续办理、进场施工建设和现场监督管理;负责县城建成道路、桥梁等市政工程的日常管理及维护;落实市政工程质量管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执行;负责市政设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上报。

5、污水处理中心

负责县城污水处理公司、城北污水处理中心和流动处理站点的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负责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谋划实施;负责对口协调省、市污水处理事宜;负责编制年度污水处理方案;负责城西污水处理厂项目包装申报及建设;协助做好县城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6、排水办

负责县城黑臭水体处理处置工作;负责城区排水管理及主城区防汛预案编制,安排部署县城防汛,落实县城防汛责任制;负责地下管网的改造、维修、疏浚和提升工程建设;负责排查城区雨污水管网包括暗渠、泵站的清淤工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和指导雨污分流改造的工作;负责规范县城涉水工商户、企业严格按照标准排水;负责监督、指导、考核重点排污单位污水处理设施维护与管理;负责排水许可办理,收取污水处理费。

7、城改办

负责城中村改造政策制定、程序设置、方案编制,全程参与城中村改造的前期准备、资金筹措、拆迁征收等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办理城中村改造涉及的土地出让、手续办理;负责指导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负责完善北王庄城中村改造,负责南桥口和双河片区改造启动的相关工作。

8、建管办

负责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和对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管;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核算、收取;负责查处各责任主体存在违法发包、分包、转包、出借(挂靠)资质的违法行为,并将问题线索移交县行政执法局处理;负责建设工程劳务分包监督、管理工作,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对建筑行业施工队伍、监理队伍、工程质量、文明施工、材料质量及供货渠道进行联查、抽查;负责无证施工和未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处罚推送工作;负责县违建清理办日常工作;负责胜道、盛建商砼站和新批建商砼站的日常监管;协助做好“两拖欠”工作;负责水榭花都28号楼遗留问题处理工作。

9、农村燃气股

负责对接市双代办工作;负责全县农村(包括城中村)双代和经济开发区企业、工商户等供气工作,指导乡镇做好城乡(门站及以下)燃气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对燃气经营者的经营活动、使用设施保护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定期入户开展安全检查管理,经常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用户燃气安全意识;指导督促燃气企业对占压燃气输送管网的建(构)筑物进行清理及撤除,依法查处燃气经营、使用、设施保护、燃器具安装、维修等非法违法行动;依法查处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非法违法行为;负责供气方面的信访稳定问题处理。

10、村镇股

负责县城风情街打造;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及危房改造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村镇建设试点,指导重点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指导村镇建设工程标准、民居通用设计图的编制研究和推广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管理保护工作;积极参与东南振兴崛起带建设;负责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负责城镇房屋建设监督把关工作。

11、人防消防办

负责全县人民防空政策宣传教育落实,人防应急预案、演练和队伍建设;负责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管,负责指导监督人防工程使用维护和日常管理;负责县直属人防工程建设选址、规划设计和建设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监督工作;负责与应急管理局、县消防大队对接有关消防工作。

12、安监扬尘办

负责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负责监督检查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负责监督检查企业“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监督检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落实情况;负责工程建设中人身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负责组织或参与伤亡事故调查处理、通报协调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拆迁工地执行环保措施、扬尘治理、在线监测等工作;负责安全文明工地建设和申报省优市优事宜。

13、质监站(墙改办挂靠)

对口市质监站、墙改办、绿建发展办工作。负责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负责抽查执行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落实情况;负责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负责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工程质量行为;负责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负责组织主体工程、配套工程、供热供气等全方位的工程竣工验收监督;负责组织或者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定期对本地区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负责绿色建筑和推广建筑节能新材料;负责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政策落实工作;负责县政府安排的政府投资项目质量监管工作。

14、信访办

负责住建领域信访工作,做好敏感期、重要节点信访安保和值班,信访问题移交协调处理工作;协调处理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负责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管理;负责房地产项目资本金管理;负责房地产领域遗留问题解决;负责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

15、营商环境办公室

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相关工作;负责住建行业政策法治法规工作;负责大厅窗口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竣工备案统筹协调、向上推送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档案验收工作;负责住建系统工程领域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16、城镇化办公室

负责城市更新、三拆四治五提升、县城提质升级等工作的谋划组织工作;组织城市建设年度指标统计;落实城建委、城建指挥部、城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委派的工作;负责森林城、卫生城等工作统筹协调。

17、公共服务中心。

(一)负责县城路灯更新、维修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县城亮化工程实施、维护管理;

(二)负责公共自行车管理、维护和更新替代、资产安全;

(二)负责莲花湖公园管理。

18、房产监管中心

负责全县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负责全县房地产企业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负责查处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负责二手房屋交易网签、房屋抵押合同备案和房屋租赁登记;负责房产中介机构备案及交易资金、社保、公积金等监管;负责存量房楼盘表、不动产登记后的信息录入和房产档案管理及查询相关工作;负责房产中介机构监管巡查;协助做好自建房的排查整治工作;协助做好房地产遗留问题解决工作。

19、项目办

负责项目包装、债券资金申报;负责上级政策研究落实;负责市政工程及机关大额资金招标询价定价等内控工作;负责对接市造价站编制造价信息;负责市政工程立项、可研和招投标手续办理;负责市政竣工工程的结算审计工作;负责市政工程报账手续管理,编制市政工程相关文件,协助做好市政工程土地手续办理。

20、设计室

负责市政工程土地手续办理地勘、设计、预算编制等工作;负责市政工程现场设计指导;负责接受上级下达和对外承揽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任务,对外接收有关建筑设计和建筑工程方面的相关咨询;负责建筑工程设计规范、规程和行业标准执行,负责把关设计的合理性、可靠性和经济性。

21、住房保障中心

(一)城区燃热办负责县城小区供热、供气工作;负责督促供热公司对供热设施、供热管网、交换站等设备设施进行维修维护和保养,保证良好的运行状态;负责监督供热公司燃煤采购、储备、保供和资金垫付工作;负责保障城区集中供热质量;负责监督其它方式集中供热小区供热质量工作;负责做好环城路内涉及小区燃气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保证居民安全有序供气;负责城区供热供气方面的信访稳定问题处理;

(二)物业股负责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贯彻,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前期物业招投标的监管和物业项目的创优工作;负责物业服务合同的备案,物业服务行业队伍的人员培训,指导社区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日常监管;负责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和诚信制度建设;负责新建物业管理项目承接查验工作;负责县城老旧小区进行改造;负责监督管理房屋的装修、装饰工作;

(三)住房保障管理股负责承担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拟订住房租赁补贴、廉租住房租金、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等年度标准;负责住房租赁补贴资金发放工作;负责住房保障资格审核、保障性住房的筹集、租售和后续监管工作;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管理、档案的管理。负责管理县保障房小区;完成上级下发的保障房建设工作。

注:1、工、青、妇工作分别随李洪增、张欣、王海翠走。 

        2、局机关股室及下属单位的所有公章,全部收到办公室统一管理。

        3、未涉及股室及被撤销合并股室自行撤销。


曲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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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7﹞4号)精神,运用“互联网”思维,以“贯通、标准、共享、整合”为原则,建设一体化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与。。。
曲周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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