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命令。执行本级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布本级政府决定。负责农村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
(二)研究决定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区域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指导基层自治、维护安全稳定、动员社会参与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抓好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抓好党员教育、发展党员工作。做好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政法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负责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建设,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农民增收,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的干部。
(六)抓好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开展社会公德教育、爱国卫生运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美化村镇环境。
(七)强化公共服务,依法做好民政、教育、卫生健康、科技、退役军人服务、残疾人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
(八)依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管理工作。
(九)负责辖区内基层组织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推进村民委员会自治。深化村务、财务公开制度,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组织协调农村土地流转,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十)加强乡镇级财政管理,编报和执行财政预算。做好经济社会统计和村级财务内审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
(十ー)深化乡镇“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乡镇便民服务平合建设。负责制定完善乡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公示机制,推进乡镇政务公开。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登封市大冶镇党委、政府设置7个党政内设机构,机构规格为股级。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机关行政工作的综合协调,协助党委、政府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镇应急和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承担镇镇人大日常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党委做好党建日常工作;负责党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宣传、统战、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工青妇等群团工作;协调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执法办公室
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综合执法工作;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纵向上,推动镇综合执法机构与市直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横向上,指挥调度辖区内派驻执法机构进行联合执法;负责市直部门派驻执法机构的考核督办等工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镇政府的行政执法权;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办公室
主要承担辖区内经济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负责经济综合管理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统计等工作;负责经济建设的发展规划,协调经济综合管理和监督部门的工作;负责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做好企业代办服务和安商、稳商工作;指导企业招才引智,集聚人才;健全营商环境诉求建议渠道,依法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域优化改善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污染防治、节能减排等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乡村振兴办公室
落实镇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农村发展;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美丽镇村规划建设、人居环境整治、产业发展、环境卫生整治、道路交通建设等工作;指导村(社区)委会自治工作;负责组织农业经济活动,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负责村务公开和村级财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工作;研究制定镇扶贫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镇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应急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应急体系建设;负责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工作;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做好各类隐患排查工作,组织各类应急救援和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督促辖区内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村镇住房保障、自然资源、城镇建设和管理等方面工作;负责村镇建设、拆迁、安置工作;负责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镇公用房产的管理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登封市大冶镇党委、政府行政编制36名,其中领导职数11名。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2名(1名兼任镇长),党委委员6名(1名兼任纪委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政法委员,1名兼任副镇长,1名兼任人武部部长),人大主席1名,镇长1名,副镇长2名,人武部长1名。中层职数,17名(7正10副)。
事业单位及职责
登封市大冶镇党委、政府设置5个事业单位:
(一)登封市大冶镇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镇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等工作;指导村(社区)做好综合服务站点建设;推进基层“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负责为辖区内企业群众办事提供公共服务;负责制定中心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进驻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并负责实施考核、评比;负责拟订进入中心服务事项的确定、调整、变更意见,并对权限内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协调;对权限在上级部门的行政审批许可类事项开展初审、呈报服务,实行集中管理。面向广大党员、基层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积极开展党务政策咨询,传播党建理论知识、提供党员活动场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群众、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等服务活动。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登封市大冶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工作;协助镇政府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法、司法、信访、治安巡防、平安建设、反邪教、人民调解等工作;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辖区内网格服务管理工作,推进综治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服务工作;定期集中排查辖区的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对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提供支持保障,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发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着力解决影响辖区内社会治安问题,落实防范、教育、管理等各项措施,提高治安防控能力。负责群众信访接待、登记、转送服务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登封市大冶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宣传贯彻退役军人、人民武装有关政策法规;负责双拥、退役军人优抚安置、退役军人管理服务等工作;协助镇政府做好人民武装工作;做好退役军人相关信访接待,资料建档归类工作;积极培树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激励作用;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掌握本辖区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等方面情况,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加强应急报告和应急反馈;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登封市大冶镇农业服务中心
负责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农、林、水、牧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农经、农机、农技、畜牧、秸秆综合利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工作;负责研究、引进、推广、示范农业、林业、畜牧、农机、水利水保新技术、新成果;负责涉农技术培训、咨询和普及宣传工作;指导镇、村各类经济组织建设,管理农业承包合同;指导镇村集体经济财务、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指导农村会计业务,培训农村财会人员;协助镇政府行使农机、林业、水政管理职能。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登封市大冶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社会公共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文化、旅游、文物、科技、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广播电视等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民政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残联、慈善、社会团体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咨询电话:0371—62856880 投诉电话:0371—62719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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