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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拟定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权限,负责行业准入及许可的相关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承接产业转移的措施方案,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开展承接产业转移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工业企业减负工作。
(四)研究拟订全市重大工业项目布局规划;负责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与省对口部门和本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负责有关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工作。
(五)协调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创新驱动发展,组织实施国家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省和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市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开展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组织实施品牌战略;承担全市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省和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
(六)指导推进全市先进制造业发展,做大做强电子信息、汽车及装备制造等战略支撑产业,培育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及医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现代食品制造、品牌服装及家居制造、铝及铝精深加工等传统优势产业,着力构建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以战略支撑产业为主体、以传统优势产业为基础的新型工业体系。
(七)负责全市电力行业监督和管理工作。依法监管电力供应和使用,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研究拟订电力经济运行综合调控目标;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的监察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推进企业家队伍建设,指导相关行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九)负责组织推进全市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十一)统筹推进全市信息产业发展,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工业电子商务发展, 协调推进全市工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传统工业与软件和信息服务、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融合发展。
(十二)负责相关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全市信息安全产业发展和工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三)负责全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行业管理工作,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省、郑州市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上级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划及政策措施。
(十五)统筹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拟订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与布局的规划和政策;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归口管理全市软科学研究工作;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十六)牵头建立统一的市级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指导科技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的建设和运行;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管理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促进科技金融紧密结合,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科技投融资工作。
(十七)拟订全市应用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重大应用基础研究;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全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合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十八)编制市重大科技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推动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推进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承担技术出口审查相关工作。
(十九)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平台建设;持安全生产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
(二十)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拟订科技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协调全市科技普及工作。
(二十一)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协调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农业科技园区等科技园区建设和发展;指导全市科技发展,承担科技扶贫相关工作。
(二十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相关科技人才计划。
(二十三)负责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制定全市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来登工作的外国专家管理与服务。
(二十四)承接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二十五)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科室及职能:
(一)办公室(行政服务科)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工作;负责组织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办公自动化及应用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党代表提案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信息、工作简报、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工作。承担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的预算、计划、综合平衡及统筹协调工作;牵头开展中央和省、郑州市财政有关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和督查工作;牵头开展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估和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会计核算、人员经费管理、保险个税扣缴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
(二)编制人事科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干部教育培训;负责机关公务员绩效考核、机关及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工作;承担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及局属单位出国(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协助开展全市机械、电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三)经济运行科
监测分析全市工业日常运行,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负责工业经济运行调节;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负责全市工业经济运行调节资金的管理;负责全市大企业(集团)的培育和发展工作;组织协调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企业服务年度工作方案;负责协调组织开展全市工业企业服务活动;做好战略性企业(集团)培育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开展全市重点企业企业家培训活动。 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拟订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布局规划,会同相关科室制定专项规划;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结构调整措施,促进工业发展方式转变,组织拟订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指导协调电子商务发展;负责指导工业、信息企业加强企业管理和管理创新工作;组织开展企业管理干部培训,推进企业家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工业行业绩效检查;提出有关行业财税、价格、金融等政策建议;负责全局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的业务工作;负责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建设和培育工作。负责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规模和方向的意见,提出重大工业项目布局的建议;负责监测分析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运行状况及趋势;提出本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项目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编制技术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竣工投产及验收后评价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法制信访科
贯彻落实国家、省和郑州市有关科技及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组织拟订我市相关产业政策和措施,负责行业准入制的管理;组织拟订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的政策措施;负责综合性文件、重要文稿的起草和重点课题调研工作;负责本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清理工作;负责开展法制宣传和工业普法教育,推进机关依法行政;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承担郑州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工作。 负责信访工作;受理涉及局系统来信、来访;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市信访部门转办交办的有关信访案件;协调局属企业稳定和重要信访问题。 负责指导协调工业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中涉及财政和金融方面的工作,构建产融信息及项目合作平台;负责组织拟订工业产业金融发展意见,引导政府产业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支持重点产业和企业发展;负责协调指导推进工业企业改革、改制、兼并、重组,推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负责协调、解决局属工业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局属工业企业劳动争议工作;协调局属工业企业复员退伍战士安置;负责困难工业企业和困难职工救助工作。
(五)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负责全市电力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态势,平衡电力资源;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依法实施工业节能监察和行政执法;负责组织落实工业节能技改项目政策;负责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指导监督市工业企业节能降耗工作;承担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六)企业安全科
指导全市工业企业(不含煤矿)、信息化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负责工业、信息化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组织、参与行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工业、信息化行业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工作,组织、参与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发布安全生产信息。负责全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郑州市国防科技工业发展政策、法规,组织实施促进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的地方性政策、法规和规划;负责做好军品质量、战时动员、军品科研生产计划的组织协调和保障服务,以及军工单位改革改制和战略重组等工作;协调推进地方政府和军工集团的战略合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的安全监管工作。
(七)企业管理科
负责工业企业对外合作与交流的综合协调;拟定并组织实施承接产业转移的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工业企业对外产业合作运行情况,组织实施提高产业配套协作能力工作;参与拟订扶持工业企业扩大出口和利用外资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以及区域间、企业间的协作、配套与联合,促进企业到境外投资创办企业;组织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组织落实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实施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结合;承担行业科技成果和情报管理工作;负责技术基础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纺织、服装、家居、工艺美术、食品、盐业、包装、生物医药等行业管理;组织拟订行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监测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行业发展政策、法规和标准;研究推进行业产业链、产业集群发展;参与行业内重大技术改造、投资和引进项目审核论证工作 。负责钢铁、有色、化工(不含煤制燃料、燃料乙醇和农药)、建材、新材料等行业管理;组织拟订原材料行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原材料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行业发展政策、法规和标准;研究推进行业产业链、产业集群发展;参与行业内重大技术改造、投资和引进项目审核论证工作;组织协调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承担郑州市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办公室交办的日常工作。统筹拟定全市军民产业融合发展和新兴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制度、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军民产业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及管理工作,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行业发展政策、法规和标准,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汽车产业和装备制造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组织拟订汽车产业和装备制造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测分析汽车产业和装备制造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重大问题;参与汽车产业和装备制造业行业投资和重大项目的立项、审核论证、备案及项目确定后的跟踪服务,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负责组织推进行业内企业技术创新、重大技术改造;负责推进新能源汽车(电动汽车)的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负责汽车产业和装备制造业招商引资、市场开拓、产品配套协作,推进汽车和重大装备零部件配套体系建设, 推进行业产业链、产业集群发展,加快汽车后市场发展。
(八)信息化管理科
统筹推进全市信息产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信息化重大项目建设;负责工业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协调和管理,推动全市工业互联网建设;协调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应用;推动信息安全产业发展;建设工业控制信息安全体系,指导监督全市重点工业领域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统筹全市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工作,起草并组织实施相关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工业企业开展信息化建设,推进全市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推动全市工业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促进制造业产品、装备、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升级;促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产业融合、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行业发展政策、法规和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电子信息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负责组织拟订电子信息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测分析电子信息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电子信息产业链、产业集群发展;参与电子信息行业投资和重大项目的立项、审核论证、备案及项目确定后的跟踪协调和服务;负责组织电子信息行业内企业技术创新、重大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促进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负责组织开展电子信息行业协作、招商引资和市场开拓;指导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推进智能终端、传感器、信息安全、工业互联网等产业发展;参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参与协调工业电子商务发展。
(九)中小企业服务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郑州市有关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服务全市中小企业发展。
(十)社会发展科技科
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并监督实施,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出相关领域重大科技创新专项、平台和基地规划建议并组织实施;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支持安全生产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推进全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和郑州市有关科技方面的地方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负责机关规范性科技文件合法性审核和清理工作;协调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软科学研究;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保密、科技安全和技术出口审查相关工作;负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拟订全市应用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应用基础研究;提出科技创新基地和科研条件保障建议并监督实施;协调推进全市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市重点实验室,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建设,组织协调创建国家、省、郑州市创新基地;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组织申报和协助实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统筹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组织编制实施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多元化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和措施建议,统筹全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管理,组织申报省、郑州市级科技计划;承担建设全市科技管理平台,建立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工作机制,建设运行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和运行;实施科技报告制度,承担科技创新调查、科技统计相关工作。推动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并监督实施,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科技评估机构建设;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全市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项目计划;负责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拟订在登工作外国专家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外国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协调处理在登工作外国专家事件;会同有关方面分类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协调实施外国人才签证制度;承担国家、省和郑州市对外国人才奖项的推荐申报工作。
(十一)科技创新科
组织拟订全市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组织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大问题研究和技术预测,承担全市重大科技决策质询制度运行工作;协调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协调推进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拟订科技金融结合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引导社会资源支持科技创新,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科技投融资工作;研究提出促进科技创新创业和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科技企业孵化等创新创业工作,协调指导创新创业综合体、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平台建设;开展科技服务业统计和监测工作。提出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协调促进中央、省、郑州市驻登科研机构与地方产业发展的融合;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组织推进与市内外知名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等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工作。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关健核心技术需求并监督实施,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出相关领城重大科技创新专项、平台和基地规划建议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高新技术企业推荐工作,负责创新型企业、科技型企业等培育发展工作。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并监督实施,推动关健核心技术攻关;提出相关领域重大科技创新专项、平台和基地规划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业农村科技进步和创新驱动发展工作,开展科技支撑乡村振兴、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工作。拟订全市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开展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承担技术市场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统计等工作;指导全市社会科技奖励工作,承担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拟订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承担科技外事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对外及涉港澳台地区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全市对外的科技合作与交流;编制全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承担对外科技宣传工作。
下属事业单位及职责
(一)登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职能:宣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有关扶持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的综合性政策建议;指导各类中小企业改革,引导中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建立和发展中小企业产权及相关要素市场,指导中小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上市工作;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督促中小企业依法经营,维护其合法权益。研究提出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范和年度目标;研究提出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负责省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各级财政有关专项扶持资金的项目管理和初审、申报;指导中小企业的外事、外经、外贸工作;组织中小企业开展经济合作与交流。
(二)登封市科学技术服务中心
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郑州市科级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市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措施,实施“科教兴登”战略。负责编制全市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研究全市科级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全市科技发展布局和优先领域;指导全市技术创新;指导全市科持续发展综合试验区工作。研究提出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措施和总体规划,负责制度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全市科学技术普及推广工作规划和计划,协调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和推广工作。研究制定多渠道蒸饺科技偷渡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负责全市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科技专项经费、科技发展基金和科技普及经费等有关经费的管理与使用。负责国家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省杰出人才创新基金项目和省、郑州市科级成果专项推广项目的审查、申报和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应用基础和加速高新技术发展的措施;负责制定全市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级创新工程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和市级高新技术重点新产品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开发计划。
(三)登封市工业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职能:负责全市工业企业的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指导全市工业企业管理工作,推进企业管理现代化、规范化;负责全市工业企业政策咨询、信息发布、信息反馈及人员培训工作;预测全市工业企业发展趋势,编制工业企业运行情况报告;协调全市能源、电力行业规划、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
咨询电话:0371—62856880 投诉电话:0371—62719990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少林大道东段1298号 邮政编码:45247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9:00 - 12:00,下午:13:00 - 17:00,节假日除外。双休日服务事项:不动产交易和登记、公积金、医保社保、出入境、车驾管等五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