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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03
负责人:李向伟
官网:https://www.hnzwfw.gov.cn/portal/department/001003027002060?region=411700000000&creditCode=11412800MB15765897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冬季)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夏季) (周末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泰山路526号(广安大厦15楼)
联系电话:0396-2788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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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落实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社会保险服务平台建设、社会保障卡制发管理、应用服务信息化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提高经办服务效率。
机构设置
办公室、待遇保障科(离休干部医疗管理科)、医药服务管理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基金监管科。
驻马店市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咨询和投诉电话,驻马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0396-2319016(综合业务)0396-2880383(异地就医业务)0396-2830935(参保服务业务)0396-2881822(慢性病业务)0396-2812129(基金稽核业务)0396-2839300(离休干部医保业务)0396-2880098(生育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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