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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党工委职责
街道党工委是区委的派出机构,发挥核心领导作用,领导本辖区的党的工作、经济工作、政治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城市管理、社区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重大问题。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保证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在本辖区的贯彻落实。对本辖区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2、领导街道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及区委委托管理的党组织。负责抓好其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3、组织制定党的建设规划、指导和协调辖区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参加社区党的工作。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道干部的培养、选拔、教育培训、考核监督工作,并按有关规定程序任免干部。
5、领导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协调其党政群各组织的活动和关系。
6、负责本辖区内人员的思想、宣传、统战、信访、保密、武装、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等工作。
7、支持街道办事处依法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权,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改革措施在本辖区的贯彻落实。
8、协助上级人大、政协。组织好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学习、视察等活动,积极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行使权利。
9、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街道办事处职责
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本辖区经济发展、城市管理、社区居委会建设和社会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行政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党工委的决议、决定,负责辖区内的三个文明建设。
2、制定街道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以社区居委会为依托,积极兴办便民利民的生产、生活服务事业,强化社会服务功能。
3、认真执行城市建设和管理规划,按照区、街分工,负责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街道绿化以及园林、环保环卫等工作,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做好防火、防灾、防汛、防震、救灾、社会救济等工作以及社区居委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4、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法制宣传、司法调解和治安保卫工作;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搞好征兵、预备役工作和拥军优属等工作。
5、管理街道财政,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街道工商、税务、物价等检查、监督工作。
6、负责辖区内计划生育工作,管理街道幼教事业、成人教育和文化市场,搞好社会教育工作。
7、负责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相关工作。
8、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0]23号),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
9、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党工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1、人大、政协工作;
2、老干部工作;
3、团委工作;
4、统战、宗教工作;
5、信息、红头、材料、会议记录工作。
6、会务工作;
1、负责办事处财务管理、票据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工资的审批和发放、职工统筹金、医疗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的收缴与办理;
2、人员离退休手续办理、申报公务员、下属企业人员档案管理、水、电、电话费的缴纳。
1、做好市级创建检查工作。
2、做好辖区卫生费收取工作。
3、做好河道排污和电线治理工作。
4、做好火车站管委会各项检查的迎检工作。
5、做好城市管理提升整治各项工作,包括道路路面整治、停车场建设、违法建设查处、门头牌匾治理、户外广告治理、占道经营治理工作。
6、做好环卫工作。
7、做好日常信息上报工作。
8、做好数字化案件的处理工作。
9、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各项工作。
10、做好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中心工作。
1、做好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的审批申报工作,不出现不符合政策的低保户审批,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及时向民政局递交低保家庭大病医疗救助手续。
2、开展好辖区内的双拥优抚工作,做好节日期间共建单位的慰问和重点优抚对象的帮扶慰问及稳定工作。
3、做好慰问救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弃婴救助等其它各项工作。做好慈善、红十字会的捐助统计、公示、上报工作。
4、加强对“三房一体”后公租房的审批受理工作。
5、对照区残联下达的工作目标责任书做好日常工作,特别是组织安排好每年的残疾人捐款工作及各种面向残疾人的慈善救助活动。做好辖区体育器材损耗摸排工作并上报教体局及时安装修复。
6、做好星级社区的资料收集上报工作。
7、与社区局做好协调对接,确保社区经费和社区委员的工资、统筹及时到位。同时做好退养委员的身份动态核查认定工作。
8、做好辖区房屋安全普查及资料整理上报工作,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基础上完善物业管理工作。
9、负责对二、三级网格和相关科室的日常巡查、督查及考核奖惩,每周对所有网格督查一遍,对二、三级网格上报的各类问题及时进行协调或处理。
10、每周召开区直有关职能部门分包负责人联席会议,及时通报网格化管理工作推进情况,反馈难点问题及重点工作,有效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建立执法联动机制。
11、履行社会管理情况。了解掌握或协调处理辖区社会管理方面问题,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教育、劝阻、制止,对超出权限的问题,及时逐级向上级反映报告,并协助问题解决。
12、履行公共服务情况。了解掌握或协调处理辖区公共服务方面问题,积极开展各种教育指导和服务工作,对超出权限的问题,及时逐级向上级反映报告,并协助问题解决。
1、调研党在街道办事处的各项政策执行情况。
2、接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人大交办的督查任务。
3、督查各办、室、站、所日常工作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情况。
4、督查社区两委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情况。
5、调研街道内重点工程、中心工作的进展情况。
6、其他需要督查考核的任务。
1、负责完成本街道范围内的工业、能源、科技、建筑业、服务业、个私、劳动工资等统计报表的数据收集、整理、汇总任务。
2、在上级统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在本街道范围内开展规模以下工业、第三产业和城镇住户等抽样调查工作。
3、组织和实施本街道范围内的各项大型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完成上级统计部门布置的各项调查任务。
4、加强统计基础工作,根据统计制度方法要求,建立、健全各专业统计台帐,同时为抽样调查提供完整的抽样框,确保统计源头数据的准确性。
5、组织协调本街道范围内的统计单位登记、年检工作,统计从业人员资格证的报名、培训、考试、发证以及继续教育等工作。
6、加强对所辖区域范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统计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统计业务水平。
7、负责收集和整理本街道范围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数据,开展统计分析,撰写分析报告和统计信息,为领导决策及时提供服务。
8、做好辖区内的招商引资、楼宇经济、特色街区的申报、建设等工作。与商务局沟通与联系,做好批发市场等流通领域的调查、二次招商等工作。
9、做好辖区内的科普大学、反邪教示范社区、节能示范社区的申报与创建工作。创建多功能科技活动室。
10、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1、负责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宣传贯彻。
2、负责辖区居民就业、失业登记及《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申领审核和发放工作;
3、负责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工作。
4、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及时接收、管理社区退休人员,做好领取养老金资格的认证工作,并为其提供养老、医疗等便利服务;
5、配合劳动监察部门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监督企业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督促街道内用人单位缴纳各种社会保险;
6、为辖区居民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
7、配合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8、承办上级劳动保障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9、退役军人相关工作。
1、宣传和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增强公民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意识,认真组织安全消防大检查,全面排查事故隐患,搞好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网络,落实监督措施。加强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对危险化学品、公众聚集场所、建筑施工工地、特种设备等安全专项整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进一步推进社区消防网格化管理,切实加强安全消防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管理网格的整体效能。
3、以“安全生产月”、“11.9”等宣传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常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安全意识,积极开展安全社区、安全校园等群众性安全生产创建活动。
4、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健全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5、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一般事故在24小时之内,重大以上事故在3小时之内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杜绝瞒报、谎报和误报等现象,不出现安全信息倒流现象,落实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事故结案率要达到100%。
6、控制年度事故考核指标,全年本辖区内商贸安全死亡人数为零。
1、做好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的审批申报工作,不出现不符合政策的低保户审批,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及时向民政局递交低保家庭大病医疗救助手续。
2、开展好辖区内的双拥优抚工作,做好节日期间共建单位的慰问和重点优抚对象的帮扶慰问及稳定工作。
3、做好慰问救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弃婴救助等其它各项工作。做好慈善、红十字会的捐助统计、公示、上报工作。
4、加强对“三房一体”后公租房的审批受理工作。
5、对照区残联下达的工作目标责任书做好日常工作,特别是组织安排好每年的残疾人捐款工作及各种面向残疾人的慈善救助活动。做好辖区体育器材损耗摸排工作并上报教体局及时安装修复。
6、做好星级社区的资料收集上报工作。
7、与社区局做好协调对接,确保社区经费和社区委员的工资、统筹及时到位。同时做好退养委员的身份动态核查认定工作。
8、做好辖区房屋安全普查及资料整理上报工作,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基础上完善物业管理工作。
9、负责对二、三级网格和相关科室的日常巡查、督查及考核奖惩,每周对所有网格督查一遍,对二、三级网格上报的各类问题及时进行协调或处理。
10、每周召开区直有关职能部门分包负责人联席会议,及时通报网格化管理工作推进情况,反馈难点问题及重点工作,有效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建立执法联动机制。
11、履行社会管理情况。了解掌握或协调处理辖区社会管理方面问题,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教育、劝阻、制止,对超出权限的问题,及时逐级向上级反映报告,并协助问题解决。
12、履行公共服务情况。了解掌握或协调处理辖区公共服务方面问题,积极开展各种教育指导和服务工作,对超出权限的问题,及时逐级向上级反映报告,并协助问题解决。
咨询电话:0371-63686173
办公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城路6号(商城路塔湾路交叉口西北角)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咨询电话:0371-66226293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城路217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