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研究制定全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权限,负责行业准入及许可的相关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全区工业和信息化承接产业转移的措施方案,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开展承接产业转移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区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负责全区工业企业减负工作。
(四)研究拟订全区重大工业项目布局规划;负责提出全区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与省市对口部门和本区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
(五)组织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区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区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开展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组织实施品牌战略;承担全区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和省市、区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
(六)指导推进全区先进制造业发展,做大做强电子信息、汽车及装备制造等战略支撑产业,培育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及医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现代食品制造、品牌服装及家居制造等传统优势产业,着力构建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以战略支撑产业为主体、以传统优势产业为基础的新型工业体系。
(七)协调全区工业企业电力供应和使用,负责全区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的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的监察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工业、信息化的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推进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推进企业家队伍建设。
(九)负责组织推进全区产业集聚区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产业集聚区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实施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协调解决产业集聚区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贯彻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十一)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电子商务发展,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兴业态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二)协调全区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十三)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十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工作;负责组织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办公自动化及应用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党代表提案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信息、工作简报、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全局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干部教育培训;负责机关公务员绩效考核、机关及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出国(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承担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的预算、计划、综合平衡及统筹协调工作;牵头开展中央、省、市财政有关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和督查工作;牵头开展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估和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会计核算、人员经费管理、保险个税扣缴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监督检查有关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负责行业准入制的管理;负责综合性文件、重要文稿的起草和重点课题调研工作;负责本部门有关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开展法制宣传和工业普法教育,推进机关依法行政;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承担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经济运行科
监测分析全区工业日常运行,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负责全区重点工业企业(集团)的培育和发展工作;组织协调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企业服务年度工作方案;负责协调组织开展全区工业企业服务活动;做好战略性企业(集团)培育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推进企业家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区重点企业的企业家培训活动;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拟订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布局规划,会同相关科室制定专项规划;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结构调整措施,促进工业发展方式转变,组织拟订产业结构调整目录;负责指导工业、信息企业加强企业管理和管理创新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工业行业绩效检查;提出有关行业财税、价格、金融等政策建议;负责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建设和培育工作;负责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规模、方向的意见,提出重大工业项目布局的建议;负责监测分析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运行状况及趋势;提出本区用于工业和信息化项目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编制技术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竣工投产及验收后评价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电力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态势,平衡电力资源;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依法实施工业节能监察和行政执法;负责组织落实工业节能技改项目政策;负责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负责工业企业对外合作与交流的综合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承接产业转移的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工业企业对外产业合作运行情况,组织实施提高产业配套协作能力工作;参与拟订扶持工业企业扩大出口和利用外资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以及区域间、企业间的协作、配套与联合,促进企业到境外投资创办企业;组织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组织落实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省、市、区科技重大专项、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结合;承担行业科技成果和情报管理工作;负责技术基础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纺织、服装、家居、工艺美术、食品、盐业、包装、生物医药等行业管理;组织拟订消费品行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监测分析消费品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消费品行业发展政策、法规和标准;研究推进消费品行业产业链、产业集群发展 ;负责钢铁、有色、化工(不含煤制燃料、燃料乙醇和农药)、建材、新材料等行业管理;组织拟订原材料行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原材料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原材料行业发展政策、法规和标准;研究推进原材料行业产业链、产业集群发展;组织协调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负责全区国防科学技术工业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国防科技工业发展政策、法规,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的地方性政策、法规和规划;负责做好军品质量、战时动员、军品科研生产计划的组织协调和保障服务,以及军工单位改革改制和战略重组等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的安全监管工作;统筹拟订全区军民产业融合发展和新兴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制度、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推进地方政府和军工集团的战略合作;负责军民产业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及管理工作,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行业发展政策、法规和标准,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汽车产业和装备制造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组织拟订汽车产业和装备制造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测分析汽车产业和装备制造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重大问题;参与汽车产业和装备制造业行业投资和重大项目的立项、审核论证、备案及项目确定后的跟踪服务,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负责组织推进行业内企业技术创新、重大技术改造;负责推进新能源汽车(电动汽车)的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负责汽车产业和装备制造业招商引资、市场开拓、产品配套协作,推进汽车和重大装备零部件配套体系建设, 推进行业产业链、产业集群发展,加快汽车后市场发展。
(三)企业改革科
负责指导协调工业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中涉及财政和金融方面的工作,构建产融信息及项目合作平台;负责组织拟订工业产业金融发展意见,引导政府产业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支持重点产业和企业发展;负责协调指导推进工业企业改革、改制、兼并、重组,推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负责协调、解决区属工业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区属工业企业劳动争议工作;协调区属工业企业复员退伍战士安置;负责困难工业企业和困难职工救助工作;负责区属工业企业信访工作;受理涉及局系统来信、来访;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区信访部门转办交办的有关信访案件;协调区属企业稳定和重要信访问题;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服务中小企业发展;负责指导全区工业企业、信息化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组织、参与行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工作,组织、参与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发布安全生产信息。
(四)信息化管理科
统筹推进全区信息产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信息化重大项目建设;负责工业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协调和管理,推动全区工业互联网建设;协调推进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应用;推动信息安全产业发展;建设工业控制信息安全体系,指导监督全区重点工业领域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统筹全区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工作,组织实施相关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工业企业开展信息化建设,推进全区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推动全区工业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促进制造业产品、装备、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升级;促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产业融合、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行业发展政策、法规和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电子信息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负责组织拟定电子信息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测分析电子信息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电子信息产业链、产业集群发展;参与电子信息行业投资和重大项目的立项、审核论证、备案及项目确定后的跟踪协调和服务;负责组织电子信息行业内企业技术创新、重大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促进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负责组织开展电子信息行业协作、招商引资和市场开拓;指导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推进智能终端、传感器、信息安全、工业互联网等产业发展;推进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协调工业电子商务发展。
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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