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编纂工作,指导全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负责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
(四)负责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综合性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研究完善规范执法有关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五)承担区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负责区政府涉法重大决策和重要事务合法性审查,承担区政府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推进全区法律顾问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申请区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受区政府委托代理区政府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承办区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
(八)负责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统筹和布局全区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指导全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十)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督促实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平安建设、信访稳定、档案管理、统计保密、警用车辆、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和招标采购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技术网络建设,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和运营维护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政治部
负责局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推进落实和理论学习工作;负责局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局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工作;督查局系统干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情况。
(三)法律服务管理科
负责拟定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日常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律师党建工作;指导区律师委员会工作;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日常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材料审查;指导监督全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工作;承担区级法律援助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对不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四)基层工作科
负责指导人民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监督全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协助市司法局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
(五)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指导全区依法治理、法治创建和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区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新闻报道、新闻发布工作;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区司法行政系统舆情监测工作;负责区司法行政系统意识形态责任制推进落实的宣传工作。
(六)社区矫正管理科
负责指导监督全区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工作;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教育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对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帮扶安置工作。
(七)法制科
负责全区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监督指导和情况交流;负责组织实施区政府学法制度、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政府法制业务以及综合性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与备案工作;受理全区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向区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查;负责组织全区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本单位行政执法案件审核备案工作。
(八)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代表区政府受理和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组织办理涉及区政府的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仲裁案件和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等;监督区政府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
(九)行政执法监督指导科
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推行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制度;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负责全区具体行政行为目录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审查;负责全区重大行政处罚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年度行政执法机构直发绩效考核组织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协调解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争议和问题;指导行政裁决工作;负责受理、处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负责“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负责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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