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行政事务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拟订文化、广电、旅游、文物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承办或分解督办市人大、市政协建议、提案事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信息、保密工作。
负责协调、指导机关、下属单位的信访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定有关制度、规定和应急预案。
负责党群、纪检、工青妇、离退休干部、计划生育等工作,指导下属单位开展以上各项工作。
(二)人事科
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政策措施。承担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文化、广电和旅游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审查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规范性文件。
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各类人员的编制管理、定编与核编工作;负责接受和办理各类人员的人事调配、调入调出、退役军人安置、专技人员离岗创业、辞职、退休、死亡的相关手续;负责人事档案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部中层干部任免申报工作;负责全系统工资调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技术工人考试晋升工作;负责全系统学习、培训、考试、年度考核和奖惩及年报工作;负责出入境手续的报批及备案工作。
(三)财务统计科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局机关行政事业经费管理;制定局机关和下属单位财政预决算;负责机关财务管理人员的工资发放、各类保险缴纳工作;指导、监督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财务统计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基本建设、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系统重大建设项目资金前期预审、监督工作。负责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统计工作。
(四)公共服务科
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拟定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文体中心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
拟订全市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保护和扶持武安平调落子戏剧事业的发展;负责组织戏剧节活动和艺术项目的比赛;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市级水准及武安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全市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 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艺术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全市旅游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完善旅游资讯资料体系;组织协调景观标识、引导标识、服务标识、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建立全市智慧旅游体系、旅游集散体系、咨询服务体系;推动旅游服务的便利化。
(五)资源开发和产业科
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负责全市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和重点旅游项目的规划和开发建设工作, 指导、推进全市全域旅游示范区、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负责全市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工作; 指导全市文化公园建设;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负责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招商引资;承担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开发、重大促销活动和旅游业信息调研工作责任,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工作,负责全市旅游行业的人才资源开发、教育培训、统计。
拟订全市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全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推动全市文化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全市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
承担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工作。拟定全市文化和旅游品牌推广规划,制定品牌战略并组织实施;承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合作协定及其他合作文件的商签工作;承担政府、民间及国际组织在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相关事务;组织大型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推广活动。组织全市文化和旅游形象推广。
(六)市场管理和广电科
拟订全市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的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拟定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管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全市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指导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负责全市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市一、二星级旅游饭店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监督旅游景区(点)、旅行社、星级饭店服务标准贯彻落实责任。
承担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工作。负责全市文物安全督察工作,组织开展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纪念馆)安全督察。
研究拟订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范性文件。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指导和监督全市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组织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监测工作。协调、监管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和设施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和接收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管全市视频点播业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及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负责全市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对境外影视节目落地的监管。
拟定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发展规划;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电视业务进行行业监督管理;对全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落实宣传管理制度进行督导检查;指导和监督全市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组织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监测工作。指导全市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审查和监管,承担节目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全市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并推进建设;协调、监管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和设施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和接收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指导推进全市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
(七)文化遗产管理科
负责全市不可移动文物的普查、认定、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协调考古调查、勘探、发掘以及大遗址保护工作;负责文物修缮和保护设施建设项目的组织、论证、实施和经费协调工作;申报和推荐市级、省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指导历史文化名城(镇、村)、文物单位、历史建筑、传统村落、工业遗产中的文物保护工作。
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
指导博物馆工作,承担全市博物馆管理制度规范和业务指导工作;承担馆藏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标准化规划的拟定和推动落实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负责文物库房达标和博物馆评审等级申报工作;指导民间珍贵文物征集工作,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革命文物场馆建设和展陈工作。
咨询电话:030-5678600
办公地址:武安市西环路与中兴路交汇处万腾大厦1-3层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310-5678678、5678500。
办公地址:武安市西环路东50米中兴路和西环路交叉口万腾大厦北门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咨询电话:0310-5653421
办公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塔西路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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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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