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区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组织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协调对取水项目、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有关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查、审核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的投资项目;提出区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负责指导项目实施。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和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主要河道的治理和开发,指导监督协调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落实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监督配合工程安全运行,配合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七)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实施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八)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负责制订全区水能资源的开发利用规划,指导水电行业的运行管理及安全生产,负责水电建设和改造项目的审批、上报工作。
(九)指导水库、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水库、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水库、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部门及跨乡(镇)、跨村水事纠纷,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塘坝、橡胶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一)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
(十二)负责落实水旱灾害防灾减灾规划、标准及相关要求,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三)承接上级取消、下放的行政职能。
(十四)履行本单位承担的安全生产、信访维稳职责。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承办区人大、区政协建议和提案事宜。
内设机构和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复兴区水利局设1个内设机构
综合科(办公室、农水科、规计科、建管科、水资办等)
负责拟定全区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生活和生产经营及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用水、指导水利设施和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主要河道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全区水库移民管理工作、防治水土流失和指导农村水利、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或仲裁部门间及乡(镇)与村区间水事纠纷、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等工作。
咨询电话:0310-3148615
办公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政府(建设大街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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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