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督促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接待、安全保卫、督办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统计工作;负责全系统通信信息技术网络管理工作;负责视频会议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财务管理;负责车辆和物资装备的管理及安全工作。负责本单位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
(二)法治督察与合法性审查科
负责全面依法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上报备案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办理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办理区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日常联络和服务工作。
(三)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和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各项职责。承办由区政府及各部门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受区政府委托,代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全区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四)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民普法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司法所建设工作;指导全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区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
(五)法律援助管理科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从业人员;组织、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六)社区矫正科
负责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政治处(人事警务)
负责局机关和基层司法所人事、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工作、干警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协助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责局机关和基层司法所纪检监察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咨询电话:0310-3148615
办公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政府(建设大街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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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