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机关文稿起草、督查督办、信息、宣传、新闻、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预算股
执行市预算管理体制和制度,编制年度区本级预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调整事宜;承担区直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承担区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秘评价体系;办理市对本区的转移支付;汇编全区年度预算草案;负责政府债务的统计决算;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负责专项资金预算建议的审核和年度预算执行、分析、监管;负责归口管理部门决算草案的审核、批复。
三、综合经建股
承担区级发展改革、交通运输、资源、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负责专项资金(基金)预算建议的审核和年度预算执行、分析、监督;负责归口管理部门决算草案的审核、批复;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分析预测金区经济形势并提出建议;执行上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执行土地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
四、文行社保股
区级行政政法、教育、科技、文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负责专项资金预算建议的审核和年度预算执行、分析、监督;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管理重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险和就业医疗卫生支出;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农财农管股
承担区级农业、林业、和水利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负责专项资金预算建议的审核和年度预算执行、分析、监督;管理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检查)贷款贴息,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负责对区农村、农业财政资金监督与管理;负责财政对农民各项直接补贴资金的督导、检查和落实;指导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参与农民负担状况监测和减轻农民负担落实工作。
六、运河区财政集中支付中心
对预算单位的各类资金,在不改变其资金使用权等职责的情况下,由该机构根据各单位的支付申请,直接将款项支付给用款单位;办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结算等业务;统一办理各预算单位的支付业务、存入专户事项和政府采购事项。
七、运河区财政监督稽查大队
负责对行政、企事业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及中介机构执行财政法规和财务收支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按上级规定对预算内外收支管理和资金管理等专项检查;受理财政、财务方面的举报、投诉;在财政局委托权限内,除对违反财政法规和政策的行为,以及偷逃、拖欠各种税款和资金等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外,还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其他强制措施。
八、运河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拟订政府采购机构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
九、运河区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和竣工决(结)算进行评估与审查,开展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工作。
十、运河区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落实、督办区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议定的事项;组织、协调、处理区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事项;负责具体组织区开展综合治税和督导检查工作;承担区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应用及上报综合治税信息资料的任务。
咨询电话:0317-2175056
办公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与吉林大道交叉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运河区审批局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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