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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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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冬季9:0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廊坊市文安县兴文西道新立小区东南
联系电话:0316-523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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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起草全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相关办法,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改革与发展。
(二)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履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职责。
(三)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四)行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园林绿化的管理工作、地方性政策及具体办法,并监督实施;拟定城市绿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人行道、公共场地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八)负责编制城区户外广告、招牌设置规划和技术规范;负责城区户外广告和张贴张挂宣传品的审批、监督和管理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