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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拟订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 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落实上级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三)牵头建立统一的区级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区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四)加强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科技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落实上级基础研究规划、政策,组织协调区域内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协调组织推荐上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五)落实上级科技项目规划,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落实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推荐技术项目并监督实施;指导域内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等科技园区建设。
(七)牵头区级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区科技保密工作。
(十)贯彻落实与域外科技合作和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与域外科技合作交流;负责对外科技合作交流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组织科技援外和科技援廊相关事宜。
(十一)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区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层次人才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措施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承担省科学技术奖、燕赵友谊奖的申报组织工作。
(十四)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将区科学技术局所承担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划入区行政审批局,由区科学技术局做好后续监管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316-5899303
办公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南龙道和常甫路交汇处创业大厦北楼一层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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