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部门职责
漯河市郾城区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拟订全区教育工作有关规定并监督实施;负责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三)主管全区教师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指导中等及以下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四)负责全区教育事业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制定全区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五)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六)负责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指导和管理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各类学校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卫生、艺术、劳动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教育社团工作。
(七)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八)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
(九)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和教育考试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十)监督、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监督各级各类学校落实国家的各项
学生资助政策。
(十二)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普
通话推广工作。
(十三)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指导和开展与国外及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漯河市郾城区教育局内设机构6个,包括:办公室(党建工作股)、人事股(离退休干部工作股)、规划财务股(审计股)、基础教育股(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股(行政审批服务股)、体育卫生艺术股。另设有区教育考试院、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区勤工俭学管理站)、区电教仪器馆、区教育教学研究室。
咨询电话:0395-5351500
办公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淞江街道太白山路与龙江路交叉口街道 漯河市郾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3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30-17:00。
咨询电话:(0395)6162370
办公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海河路269号 邮政编码:4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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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夏 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 00;冬 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