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承担审批服务事项的调整、服务事项运行效率的监管、对窗口人员及窗口单位服务业绩的考评等职能。
二、机构设置
漯河市郾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内设机构4个,包括:办公室、业务协调股、投诉督查股、信息化服务股。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现将政务服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从2020年2月3日起,区行政服务中心暂停向企业、群众开放。恢复开放时间将及时在“郾城区人民政府网”、微信群等渠道及时发布。
二、工作日期间,中心推行网上办、不见面办。如亟需办件,应通过网络渠道申报和办理,实现不见面审批服务。对于可以通过“网上办”的事项,请按照办事指南准备申报材料,进行网上申报和办理。(具体事项办事指南,请您关注并登录漯河市政务服务网http:// www.lhzwfw.gov.cn,漯河政务服务APP,或通过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豫事办”APP查询)如有需要审验的原件,可将申报原件邮寄至区行政服务中心相关办事窗口,办理结束后区行政服务中心会将相关材料及办结证照免费邮寄给您。
三、区行政服务中心推行免费代办、帮办和预约服务。如有特殊业务必须到大厅办理,请提前进行实名预约。预约成功后,请按照防疫要求,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在预约时间前往大厅。进入大厅后,请自觉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接受体温检测。不佩戴口罩或发现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不得进入服务大厅办理业务。
如有新的调整变化,将另行公告。
请广大企业、群众朋友积极配合,团结一心,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也请转发给更多的人,感谢您的支持!
工作期间预约咨询电话如下表:
其它业务进驻部门生态环境局、畜牧局、教育局、文化局等统一预约咨询电话:0395-5351503
工作时间监督投诉电话:0395-5351553
📭 暂无领导信息
该机构尚未发布领导信息,请关注后续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