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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局是研究管理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政府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经济形势,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的建议;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负责监测经济形势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涉及全县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区域经济调节政策的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研究贯彻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土地政策以及其它调控政策的措施;组织实施产业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牵头推进全县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对相关投资融资机构进行宏观指导。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指导协调非国有经济改革;参与公用事业、农业、科技、体育、文化、教育等事业单位的改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县级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实验区工作。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国家和省市县拨款的建设项目、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省市重点产业支撑项目;按固定权限审核报批重大建设项目;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安排国家、省、市拨款的建设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加强重点项目协调以及项目建设稽查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的发展。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按规定权限审核申报重大外资项目;安排利用外资和境外资源开发类与大额用汇投资项目建设;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经济技术交流合作,促进区域经济合作与对口支援工作。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权限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拟订以工代赈扶贫规划和计划;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经济协调发展的建议,推进城镇化建设;指导工业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拟订工业行业规划,组织实施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能源、新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推进能源体制改革;负责能源、新能源和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能源行业技术法规和标准;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技术进步;负责能源行业的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按规定权限,负责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备案报批;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意见。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和创新能力建设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承担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和评估的责任;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加快城镇化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负责区域经济合作的统筹协调指导。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旅游、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拟订低碳发展规划及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节能减排和资源开发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冶金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有关规章草案;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承担县国防办交办的有关具体工作。承担县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等重要物资的县级储备。贯彻落实国家的粮油储备政策,负责粮油储备库和农村库站的建设规划;负责全县储备商品粮油的安全储存,搞好四无粮仓建设,会同有关部门依照粮食市场管理的政策和法规,对县内粮食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及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罚。负责全县工业产业化、工业项目前期工作,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研究提出经济运行分析和建议,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经济运行保障要素和重要物资的调度和协调管理工作等;负责县减负办、县清理整顿“五小”办、县西进办、县工业强县办相关工作;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建设,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组织指导全县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抓好引进技术、信息;开展技术开发、培训、咨询、指导工作;做好科技项目储备、申报、立项,合同签订和项目实施、督促、检查、指导及承接的科技项目的实施管理工作;负责抓好科技信息服务网络的建立和服务;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和行政执法工作;地震行政执法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全县的地震监测工作;管理全县重点工程抗震设防、地震安全性评价、己建房屋建筑震害预测工作;会同有关单位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国内贸易招商引资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定全县相关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协调流通体制发展改革的重大问题;规划和指导全县服务业的建设和发展;综合管理流通领域和市场建设暨重要商贸活动,指导和监督对外经济贸易和技术合作。对接京津和谋划全县招商和协调内引外联等工作。负责全县物价政策、法规、宣传贯彻,调控市场物价,价格监督、价格认证、签证等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股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运转、文件审核、机要保密、政务信息、政务督办、目标管理、档案管理、对外宣传、信访接待、安全稳定、安全保卫等机关行政事务;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信息网络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推进信息应用及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计划股
监测分析全县经济形势和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对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监测、预测分析;研究总量平衡,提出经济调节的目标及相应政策措施建议;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并对计划、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监测全县总体经济运行态势,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研究提出推进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小城镇改革发展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研究制定全县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制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协调非国有经济改革,负责非国有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审核;参与公用事业、农业、科技、体育、文化、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的改制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组织拟订跨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安排重点流域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管理重要商品储备,拟订相关物流发展规划;安排流通业和流通基础设施项目,提出相关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综合分析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全县服务业的发展战略、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的建议;组织编制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现代物流和市场建设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服务业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提出相关的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
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形势,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农业和农村发展、生态环境建设、以工代赈工程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农业、林业、畜牧、水产、水利、气象等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农业、林业、畜牧、水产、水利、气象、农业科技、生态建设、以工代赈等方面建设项目的管理;提出财政性建设资金和国家资金相关项目及投资计划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
负责开展农业自然资源以及农村经济资源综合动态监测,编写综合分析报告;依据农业法负责编制和修订综合农业区划和专业区划。组织指导区划专业组编制和修订专业项区划;研究全县农业发展潜力和方向优化和选择与生产条件,社会需求相适应的区域农业农村经济结构、生产力布局,拟定农业区域开发总体布局科学方案;参与跨区域、跨部门重大农业投资项目和重要商品基地前期论证和综合评估;负责农村庭院资源的动态监测和开发利用,规划指导推动农村庭院发展;负责县直农业资源区划专业组的业务指导。
(三)基本建设投资股
监测分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法规办法草案;按规定权限审核、备案、报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制定年度投资计划,指导管理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参与管理与投资建设有关的标准定额;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招标投标相关政策;核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方案,并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对全县评标专家进行统一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类招标代理机构依法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招投标信用评价体系的建设和管理。
负责机关行政审批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对内负责项目审批的协调工作,对外负责项目审批的服务及履行相关手续;负责受理并全程跟踪各环节的审批项目办理情况,协调行政审批项目运行中的相关问题;研究拟订机关行政审批及服务相关的法律、政策和业务咨询;负责全县备案、核准、审批项目的信息登录及管理工作。
负责我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咨询评估,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宏观角度,在市场调查与预测的基础上,全面、客观、准确、公正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业分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投资方向、产业政策、行业规划、地区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等宏观和微观上,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项目评估论证结论报告,并提供其它有关固定资产投资咨询服务。
(四)重点办
负责县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综合协调、综合材料起草、对外信息发布及联络工作;组织谋划、实施本区域事关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编制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协调解决本区域重点项目的概算调整、竣工验收、后评价工作和重点项目的汇总、审查、申报和管理。对重大建设项目、省市县重点项目进行跟踪检查,组织开展对中央、省、市、县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节能监察股
综合分析全县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制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能源机缘节约、再生资源利用、企业和城镇污水治理、城镇垃圾处理等项目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研究拟订低碳城市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低碳城市建设与节能减排新能源产品推广工作;承担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节能减排和资源开发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六)社会事业股
综合提出全县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全县社会发展规划,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卫生、文化广播新闻出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编制下达全县人口、教育招生等年度计划;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承担县深化医疗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提出相关的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参与院校新建、更改撤销的审核工作;推进社会事业建设与相关产业发展,促进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拟订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七)交通能源股
宏观管理交通运输行业,研究提出交通发展改革建议,组织审核上报交通建设项目,协调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发展布局和体制改革方案及措施;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按规定权限负责审核备案报批列入省市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相关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负责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行业管理,组织实施能源行业技术法规和标准,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求平衡并汇总;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参与拟订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建议。
拟订新能源和能源装备的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核报批列入省市县发展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的新能源和能源装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监测新能源和能源装备的行业运行;负责相关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负责新能源、可再生资源行业管理;组织实施相关技术法规和标准;拟订新能源和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组织推进新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新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指导协调农村新能源发展。
(八)粮食事业股
贯彻落实国家的粮油储备政策,负责全县国家省市级粮油储备库和农村库站的建设规划,贯彻落实国家的粮油保管制,负责全县储备商品粮油的安全储存,推广科学新技术,搞好四无粮仓建设,会同有关部门依照粮食市场管理的政策和法规,对县内粮食市场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县内粮食市场收购批发等环节出现的违规行为,打击违反粮食经营政策,掺杂使假,缺斤少两,欺行霸市,扰乱市场。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九)工业与信息产业股
研究提出全县工业发展战略,拟订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按规定权限审核备案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综合分析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组织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研究拟订地方综合性产业政策;统筹工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谋划提出主导产业重大结构调整项目、重大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组织和指导产业园区建设;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规划和标准的拟订及组织实施;组织领导和协调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编制全县重大技术项目装备规划,协调相关政策;工业日常运行监测;工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监督执行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组织研究加强行业协会建设的有关政策,指导行业协会规范发展。
负责全县工业产业化促进、工业经济运行调节、工业西进工作,指导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组织工业项目前期工作,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研究提出经济运行分析和建议,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经济运行保障要素和重要物资的调度和协调管理工作等;负责县政府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减负办)、县清理整顿“五小”(小煤矿、小炼油、小水泥、小玻璃、小火电)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工业西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西进办)、县工业强市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县工业强县办)相关工作;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有关协调工作;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全县信息化建设,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
(十)科学事业管理股
负责抓好引进技术、信息;开展技术开发、培训、咨询、指导工作;做好科技项目储备、申报、立项,合同签订和项目实施、督促、检查、指导及承接的科技项目的实施管理工作;负责抓好科技信息服务网络的建立,为工农生产提供技术、信息服务;做好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地震行政执法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全县的地震监测工作;管理全县重点工程抗震设防、地震安全性评价、己建房屋建筑震害预测工作;会同有关单位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
(十一)商务股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国内贸易招商引资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定全县相关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协调流通体制发展改革的重大问题;规划和指导全县服务业的建设和发展;综合管理流通领域和市场建设暨重要商贸活动,指导和监督对外经济贸易和技术合作。对接京津和谋划全县招商和协调内引外联等工作。
(十二)物价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县物价政策、法规、宣传贯彻,调控市场物价,价格监督、价格认证、签证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