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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能是:
(一)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政府与地方企业的分配政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定县级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财政预算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编全县年度预决算草案;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调整方案和全县财政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管理;负责政府预决算公开,并组织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
(四)承担财政体制管理的责任。负责拟订县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研究提出县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指导性意见;组织实施县和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完善地方转移支付制度。
(五)承担财政国库管理的责任。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县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
(六)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和罚没许可证年审换证工作;承担彩票公益金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的实施。
(七)落实管理权限内的地方性税收政策调整。对地方承担出口退税事务实施监管,监督检查地方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协调涉税部门,加强综合治税,促进公平税负,提高收入质量,实现应收尽收。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社会发展支出,中央和省、市、县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负责全县政府采购的管理,依法制定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审核部门的政府采购年度预算;负责审核采购方式,负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监管;监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的控购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县政府的国内外债权、债务。执行国家外债管理的政策,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管理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受县政府委托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财政、债务等方面的涉外事务。
(十二)负责对政府、部门和单位、政策和项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十三)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四)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贯彻执行上级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依法对国有资产实施监管。
(十五)承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有关工作。
(十六)依县政府授权,代表县政府对财政出资的投融资平台及国有金融资本类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重大事项报县政府批准。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财政局内部设置15个股室。其中行政股室8个: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文行股、综合股、经建股、农财股、社保股
事业单位7个:评审中心、非税收入管理中心、监督检查中心、国资办、信息中心、综合治税办(与信息中心合署办公)、支付中心(与国库股合署办公)。
咨询电话:0312-6828901
办公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定兴县范阳路385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作息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
咨询电话:0312-6828901,0312-6828903;0312-6828910
办公地址:保定市定兴县繁兴街与幸福中路交叉路口往北约200米(佶地国际C区东北侧)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312)6922529
办公地址:保定市定兴县通兴东路120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