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有关政策、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市乡镇、街道办事处及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跨县(市、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和地名管理服务工作。 (六)拟订全市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焦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焦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焦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焦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焦作市民政局会同焦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焦作市行政区划图。
咨询电话:0391-3568551,3900360投诉电话:0391-3568555
办公地址:焦作市人民中路88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咨询电话:(0391)3568368、0391-3568550
办公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路889号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咨询电话:0371-65508283(值班电话)、65908365(工作时间咨询电话)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祥盛路交叉口 邮编:450016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冬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夏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咨询电话:0391-3569610
办公地址:焦作市解放区人民路88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