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财政局职能信息
鹤壁市财政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
三、负责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市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市级预决算公开。组织开展综合治税和财源建设工作。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五、组织制定全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依法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管理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统一管理政府外债。
七、根据市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
八、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订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收取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
十、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二、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
十三、根据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落实相关专项投入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加强归口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日常开展。
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离退休干部教育科)、综合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预算科、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预算执行科、行政群团科、政法科、教育事业科、科技文化科、经济建设科、农业农村科、社会保障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办公室)、税政条法科、企业服务科、地方金融科、会计科、资产管理科、财政监督科、预算绩效管理科、基层财政管理科(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财源建设办公室、企业改革与规划发展科、企业财务监管与考核分配科、企业政策法规与产权科、企业综合管理与党建办公室、国有企业领导人管理科
直属单位
鹤壁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市财政局政府和社会资本管理中心)、鹤壁市非税收入管理局、鹤壁市国库支付中心、鹤壁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鹤壁市财政科学研究所、鹤壁市财政信息中心、中华会计函授学校鹤壁分校(鹤壁市财政干部教育中心)、鹤壁市注册会计师管理办公室、鹤壁市财政局机关服务中心
鹤壁市财政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