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安阳市殷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关于国民健康、卫生健康事业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并实施全区区域卫生健康规划。拟订推进全区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及省、市、区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拟订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落实国家、省、市免疫规划,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组织落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采供血机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中医管理工作,拟订全区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十二)承担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区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安阳市殷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区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及省、市、区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安阳市殷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全区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本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本区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安阳市殷都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安阳市殷都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养老服务法规、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安阳市殷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会同安阳市殷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安阳市殷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安阳市殷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立即采取措施。安阳市殷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安阳市殷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安阳市殷都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安阳市殷都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十五)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转情况。
将安阳市殷都区卫生计生监督所有关行政许可、其他行政职能等行政职责划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文电、会务、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综合督查、后勤管理等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和新闻外宣工作;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二)人事股。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劳动工资工作;指导全区卫生健康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职称晋升相关工作。
(三)规划财务股。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中央及省、市、区卫生健康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议;承担健康殷都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规划;指导全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四)医政医管股(审批服务股、行业作风建设办公室)。组织实施监督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行业管理有关政策规范、标准,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监督指导全区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拟订全区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拟订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贯彻国家及省、市中医药政策,落实中医药管理、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落实药物政策、基本药物药事服务和使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措施;落实国家、省、市卫生健康科技教育政策,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相关工作;承担全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行政职权清理规范、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负责本部门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备案等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健康行业作风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承担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疾病防控股(艾滋病防治工作办公室、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拟订全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和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拟订全区艾滋病防治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科学开展风险交流;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跟踪评价;组织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检查拟订全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承担区艾滋病性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六)基层卫生股。拟订全区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层卫生综合改革;拟订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政策,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综合管理。
(七)法规监督股。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八)妇幼健康股。拟订全区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九)人口家庭股(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承担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卫生应急办公室(信访稳定办公室)。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全区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负责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负责行业信访稳定工作。
党组织机构设置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2-5139363
办公地址:安阳市殷都区钢花路与殷三路交叉路口东侧(缔盛广场)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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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4:30(夏季15:00)-17:30(夏季18:00)双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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