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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规范性文件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贯彻执行县与乡镇、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居民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制度。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和管理制度,组织涉外财政、债务等的国际谈判,并草签有关协议。
(三)负责全县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承担县级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负责编制全县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编制年度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汇总年度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彩票管理政策,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全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县级政府采购制度,编制县级政府采购预算并监督管理。
(六)负责管理和监督县级财政行政、政法、教育、科学、文化、体育等支出,拟订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有关经费开支标准。
(七)负责管理和监督县级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支出,研究提出支持农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工作。
(八)制定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的财政规范性文件,负责监督管理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制定全县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九)负责管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负责全县税收政策调查研究;在国家规定的权限内,提出地方性税目税率调整和对全县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的建议;负责全县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收管理。
(十一)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费用标准,编制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购置预算。
(十二)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编制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核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管理资产评估工作;监督管理公物拍卖。
(十三)研究提出支持服务业发展和促进消费的财税政策建议;拟订商业流通、粮食、物资、供销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四)承担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工作;拟订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和地方政策性保险有关规范性文件,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
(十五)执行国家政府债务管理的政策和制度,拟订配套办法,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
(十六)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七)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尉氏县财政局设置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人事股、财政监督股牌子)。负责政务和有关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政策研究、信息、新闻、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重大政策落实、局内重要工作和领导交办重要事项等督办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调查研究全县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系统的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全县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拟订财政监督检查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负责统一组织全县财税法规、政策和资金、账户等财政财务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财政、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的行为;反映财政收支管理和重要财政政策执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监督检查全县会计信息质量和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的行政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
(二)预算股(挂预算绩效股牌子)。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负责全县收支预算编制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承担县直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县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承担县对乡镇的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全县财政预算,负责编制全县财政年度收支决算草案,并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拟订全县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编制政府性债务预、决算。拟订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的全过程管理,承担项目申请、评审对外谈判、磋商、签约、转贷(赠)以及贷(赠)款资金管理与监督工作;承担政府国外贷款资金的回收、偿还和还贷准备金的管理工作;对项目执行机构实施项目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研究分析国际财经问题,承办涉外经济合作与交流事务;负责某些国内借款项目的担保和承诺等工作;负责全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对全县预算编制和财政支出进行跟踪评价;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绩效管理的规定;其他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
(三)国库股。组织全县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贯彻落实政府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制定和完善资金支付监督管理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及总会计核算;负责审核汇总全县和县级年度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负责县级财政资金调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管理县级政府国内债务,负责全县国债发行监管工作。
(四)行政政法股。承担县级行政、政法、党派、群团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拟订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出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监督管理。承担全县统一着装管理工作。
(五)农业股(挂基层财政管理股、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牌子)。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行业事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支农专项资金和财政扶贫资金;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监督管理;负责乡镇财政对各项惠农补贴和农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发展财政投入的监督管理;宣传落实有关政策、法规并拟定具体实施办法;编制税收收入计划,办理税收减免等事宜。负责贯彻落实有关农村综合改革的方针、政策;健全乡村政权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组织开展化解乡村债务工作;负责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管理制度改革,加强涉农收费管理,提出建立减轻农民负担长效机制的政策建议等。
(六)社会保障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和执行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专项资金(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监督管理;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七)企业与金融贸易股(挂债务管理股牌子)。承担县工业与信息化、商务、粮食、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负责对所分管的各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监督管理,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研究提出支持全县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县级财政支持有关行业的政策建议;贯彻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研究工作;拟订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和地方政策性保险有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地方政策性金融业务;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对地方金融机构资产、财务的监管职责,拟订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负责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产权登记、资产评估、产权转让和划转管理;组织实施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本绩效考核评价,收取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负责对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统计、汇总和分析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状况。研究提出支持服务业发展和促进消费的财税政策建议;负责商业流通、外贸、粮食、物资、供销企业的财务和资产管理;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的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粮食、食用油、化肥等战略物资专项储备补贴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公物拍卖企业资格年检有关工作。
(八)综合股(挂经济建设管理股、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办公室牌子)。承担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住房与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分析预测全县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规范性文件;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管理政府性基金,编制年度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汇总年度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相关工作;承担交通运输、环保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参与拟定县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规范性文件;拟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九)教科文股。承担县级教育、体育、文化、科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拟订教科文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教科文口专项资金,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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