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第一条 根据《中共开封市委办公室、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祥符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汴办文[2019]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开封市样符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
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第四条 开封市祥符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变和区委工作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变市政府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性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指导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拟订全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
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做好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五)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多方联动协调机制。
(六)组织协调落实移交我区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相关待遇。
(七)组织指导全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全区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八)组织指导开展全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全区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全区优抚医院、光荣院、烈士纪念设施等机构的服务管理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全区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十)负责全区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査全区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全区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一)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夯实退役军人
服务管理保障工作基础,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水平。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开封市祥符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双拥指挥部办公室牌子)。
(二)优抚安置办公室。
(三)开封市祥符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四)开封市祥符区烈士陵园。
(五)开封市祥符区退役军人培训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371-22512666
办公地址:开封市金祥路6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
咨询电话:(0371)26661011
办公地址:开封市祥符区县府东街18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冬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夏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371-22700063
办公地址:开封市祥符区经一路开封市第三人民医院西北侧约150米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