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县级各部门行政审批等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集中统一办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审批服务事项的联合办理和联审会办;研究推进并联审批服务工作。负责办理县政府确定集中行使的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事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统一组织行政审批涉及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事项的流程进行规范、优化,推进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协调与项目建设相关企业及中介服务机构的入驻事宜。
(三)协调指导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工作。负责建设、管理全县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负责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并监督县本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受理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诉举报,将违法违规问题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协调县级公共资源交易的联动执法。
(四)组织协调全县“放管服”改革工作。指导、协调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的政策措施,承担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指导协调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简政放权,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承担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全县政务服务管理工作。优化政务服务供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负责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七)统筹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进全县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负责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
(八)负责协调和指导乡(镇)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相关工作。
(九)负责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负责对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管理;负责对县政务服务中心各分中心进行监督管理。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综合受理股、勘验评审股)、项目投资股、综合事务股、社会事务股、注册登记股
咨询电话:0319-7213335
办公地址:广宗县府前街69号 邮编:0546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1月-5月、9月-12月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6月-8月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319)7212278
办公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广宗县府前街33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时间下午14:30-17:30)
广宗县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办理地点:河北省邢台市广宗县经济开发区创业大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