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稳定办公室职能信息
(1)负责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拟定本辖区的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安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协调全区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分析研判影响社会稳定的新问题、新动向,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管理服务;考核全区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负责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禁毒和反邪教等工作。
(3)负责监督和指导各执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全区全面依法治市管理工作;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归口管理全区司法系统工作。
(4)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自办或向有关部门转办、交办、催办信访事项;承办上级机关转办、交办的信访事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理群众到市赴省进京上访以及异常、突发性信访事件;协助上级部门做好群众上访的劝返工作。
(5)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