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办公室
1.负责机关政务的协调、局长办公会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
2.负责全系统信访工作,拟订县教育体育局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总结。
3.负责机关文件收发、运转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教体信息、宣传、督查、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4.负责机关文秘、信访、保密、文印、值班、后勤、接待、物资设备和办公用品的采购供应。
5.负责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与研究。
6.指导教育法律、法规的实施;负责教体系统普法、执法监督、行政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工作;组织办理重大和综合性的行政执法案件。
7.审核各业务职能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监督、检查全县学校的依法办学行为;负责全县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管、协调和考核评价;负责督促检查全系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8.负责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的编制,协助县政府搞好教育资金筹措使用和管理,搞好各类固定资产使用的规划、计划、统计、管理的指导工作。
9.负责监督指导教体系统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教体系统多种经营创收,参与制定体育设施建设方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系统财会队伍建设、培训、考试、职称评定。
10.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报表、固定资产使用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基建规划、统计管理和指导。
11.负责本系统县内土地征用,校园及体育设施建设总体规划、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中小学建设、图纸设计、建筑施工的检查监督,基建财务、预决算审核指导;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负责全县学生资助。
二、人事科
1.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编制、人事、劳动工资、考核、奖惩、教师录用、人员调配工作。
2.协助县有关部门对县直各学校校级领导干部的考核、考察,并对班子调整提出建议;负责股级学校等单位领导班子以及局机关中层干部的任免。
3.负责全县中小学校长、教育行政干部培训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与分配制度改革。
4.负责全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
三、教育体育卫生科
1.负责拟定全县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管理全县基础教育体制、结构、教育教学改革;拟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
2.组织实施国家义务教育办学标准,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推进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组织编写、审定基础教育阶段的地方教材,推进课程改革。
3.负责普通中小学教育管理、校园文化建设、中招资格审查、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各级各类中学招生工作;负责中小学劳技、科普、幼教、科教以及民族教育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德育、法制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美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全县高中会考、中考政策指导。
4.负责语言文字工作政策落实和中长期规划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应用工作管理。组织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
5.组织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文字和《汉语拼音方案》;加强社会用字规范管理,落实社会用字管理办法;负责组织语言文字培训和测试工作及中小学艺术教育工作。
6.负责全县学校体育工作的管理、评估和指导;指导体育教育教学工作;组织学生体育竞赛或组织参加上级各类体育竞赛活动;负责组织鸡泽县初中毕业与升学体育考试工作。
7.负责全县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调查研究和全县学生体检工作;负责全县学生常见病、多发病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
8.负责指导全县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改善工作;负责学生卫生与健康教育及学校食堂、宿舍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
四、教研室
贯彻落实《邯郸市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的若干意见》,负责学校、教师的课前准备、课堂教学、作业与辅导、教学评价、教学研究等方面的指导和管理;负责全县学校教育科研工作;开展教学工作汇报会、学科研讨会、优质课比赛、优秀教案、优秀论文评选、课业革命、优化课堂教学等活动;负责省、市、县、校(区)级课题研究、教学质量检测、教学成绩评价,组织实施县域教学评估;组织编写、审定基础教育阶段的地方教材,推进课程改革。
五、县教育考试院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招生考试政策、规定,贯彻落实省、市考院下达的各类招生任务,参与制定本县的各类招生计划;负责组织安排全国普通高校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摄像、体检、组考及填报志愿工作,严格遵守各类招生考试试卷的保管、保密规定,严肃考风考纪,周密安排考务工作;抓好标准化、规范化考试的各项培训工作和标准化、规范化考点建设;负责组织成人高考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名及摄像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招生考试文件和有关资料,完成招生情况的统计分析、信息传递及反馈工作,向有关部门提供准确的数据;向规定招生学校提供及时、准确、可靠的招生考试信息,做好纽带作用;做好考生的来信来访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招生考试的违规违纪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六、电大工作站
利用现代化教学方式,负责全县在职干部职工与非在职人员的学历教育培训,提高文化素质和学历层次,构建终身教育搭起平台;负责招生宣传工作,新生注册、审定、录取工作;负责学员日常教学辅导和利用网络资源教学与指导工作、负责考务和考籍管理工作;负责学员毕业考试和毕业论文设计和答辩工作;毕业生审定工作;负责发放本、专科与中专毕业证书工作。
七、仪器电教站
规划全县学校现代教育装备和实验室、图书室及各类功能室的建设;负责组织开展实验教学和各类功能室的配备、管理、使用等工作;指导开展自制教具实验科研活动;拟定各级各类学校计算机的配备和电化教育硬件的装备方案;负责对中小学实验教学、电教人员及管理人员的配备及业务培训;规划和指导中小学现代教育信息技术发展、研究和培训,对中小学实施电化教育等级进行评估;组织电化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推广电教科研成果;购置和管理电化教育教材和资料;组织和指导中小学师生的相关科技创新等竞赛活动;负责相关教育装备等基本情况的统计工作。
八、竞赛训练中心
拟订全县竞技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及业余训练竞赛的发展规划及管理制度;负责全县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的组织设置和布局;指导县级运动员队伍建设和业余训练及体育学校、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全县体育竞赛规程;组织开展全县各级各类运动会。
九、老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落实本系统离退休老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协助县老干局搞好老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开展各项活动;关心、爱护、尊重老干部,帮助老干部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做好重大传统节日的慰问工作;听取老干部对文化、教育、体育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负责本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
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负责对全县贯彻教育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督导;对本级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评估;负责对下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管理工作和学校的管理水平、教育质量进行督导和评估;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对普通高级中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等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情况进行督导;对教育经费的拨付、管理、使用情况和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收费情况进行督导;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教育督导机构要求开展的有关教育督导工作;拟定督导工作计划和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对教育工作中带有全局性、方向性的问题进行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教育系统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工作。
咨询电话:0310-7518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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