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1、指挥中心(挂办公室牌子)
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工作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机要、通信科技管理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文件起草工作。
2、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3、治安管理大队(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
负责治安管理、人口管理、内保管理、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等工作;负责车站、码头、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上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
4、刑事侦查大队(挂县级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刑事侦查、反恐怖、禁毒、经济犯罪侦查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承担县级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等。
5、交通管理大队
负责交通管理,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
6、巡警特警大队
负责“110”接处警工作,承担防暴处突任务。
7、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本辖区、本管辖范围内经济案件的受理、侦查工作。
8、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本辖区、本管辖范围内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案件的受理、侦查工作。
9、法制大队
负责公安法制方面的工作。
10、出入境管理大队
负责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的受理工作。
11、户政中队职责
贯彻执行户政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机关的规定、要求;指导、检查、实施辖区的常住人口、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按照上级户政管理部门的规划和标准,负责本辖区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公安派出所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办理上级批转及本单位受理的户政管理方面的信访函件和群众投诉、举报,督促、检查公安派出所户政管理的信访工作;查处违反户籍、身份证、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违法违纪行为;加强户政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公安派出户籍民警的教育培训、资格认证、表彰奖励、检查监督工作;需办理的其它事项。
12、公共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组织开展辖区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维护网上公共秩序;依法公开管理互联网使用单位;打击网络违法犯罪。
13、环安大队
全面了解掌握全县环境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犯罪信息和规律,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研究拟定全县环境安全保卫工作规范并负责监督检查落实;组织、指导、协调侦办涉及环境犯罪的刑事案件,直接查处和侦办社会反映强烈的环境犯罪案件;建立与环保部门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的相互衔接与协调联动机制,参与环境保护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侦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影响环境安全的重大案件。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群众,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环境、支持环保的良好氛围。
14、督察大队
重要的警务部署、措施、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重大社会活动的秩序维护和重点地区、场所治安管理的组织实施情况;治安突发事件处置的情况;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立案、侦察、调查、处罚和强制措施的实施情况;治安、交通、户政、出入境等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的情况;处置公民报警、请求救助和控告申诉的情况;文明执勤、文明执法和遵守警容风纪规定的情况;组织管理和警务保障的情况;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其他情况。
15、控申科
登记信访事项,并受理属于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对所受理的信访事项按照职责分工转交有关部门,有关警种办理,或者自行处理;协调办理重要信访事项;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向下级公安机关转送或者交办信访事项,并对其提交的办结报告进行审核;对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书面答复或者告知信访人;督促,检查,指导本级公安机关其他部门和下级公安机关的信访工作;对在信访工作中发现民警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向有关部门转交并提出处理建议;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加强,改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建议。
16、消防大队
熟悉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及各项消防监督业务工作的申报条件,准确解答有关问题。负责消防行政许可的受理、登记、呈报、分流、催办、答复、送达。指导申报单位和个人填报有关表格、准备相关资料,出具消防业务受理凭证,及时将受理、呈报、分流、发放情况录入计算机系统。提供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咨询和办事结果查询服务,为群众答疑解惑。公开行政审批内容,办事制度,受理标准,及时了解单位和群众的评价,听取工作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服务。随时受理群众对消防执法行为的投诉和对火灾隐患的举报。对社会群众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发放防火常识、灭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宣传等资料。定期在互联网消防门户网站上发布消防行政审批信息,建立健全各类登记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综合管理机构
1、政治处
负责公安政治工作;负责公安队伍的管理、教育培训、考核奖励、任免等工作。
2、警务保障室
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后勤服务等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同时挂警务督查室牌子。负责信访、审计工作;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负责督察等工作。
三、派出所
负责辖区人口管理,维护辖区治安秩序,搞好治安防范。
咨询电话:0317-3160321
办公地址:沧州市黄河东路32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 8:30-12:00 下午 13:30-5:30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5:30
咨询电话:0317-3160321
办公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沧县海丰大道中段彩龙国际西门北侧(京博加油站对过)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6-8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