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贯彻落实省、市、县民政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全县社会组织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县非公社会组织党工委下达的党建工作任务,负责全县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年检。
(三)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参与拟订全县医疗、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等相关办法。
(四)拟订全县基层群众自治和城乡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行政区划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政策、标准,拟订全县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县行政区域及乡(镇、街道)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调查论证、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标准地名使用、地名标志设置等地名管理工作。
(六)拟订全县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婚姻机构管理工作。
(七)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督察督办、安全、保密、信访、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文书档案管理及会务、后勤保障、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贯彻落实省、市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县民政工作规划,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实施民政系统法制宣传工作,组织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负责推进民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上级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离任审计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行政区划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拟订全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县行政区域及乡(镇、街道)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调查论证、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标准地名使用、地名标志设置等地名管理工作,负责编辑和审定全县行政区划和标准地名的书图资料。
2、社会救助科
拟订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中央、省、市、县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全县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县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救助等相关办法。
拟订全县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全县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拟订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
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全县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负责经营性公墓管理和殡葬服务执法监督。负责全县火化证、骨灰安放证、婚姻登记证的印制和管理。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儿童收养和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县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拟订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进行执法监督,对社会组织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申诉复议,承担全县社会组织的执法监督工作。
拟定全县社会工作和志愿者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拟定全县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
4、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办公室
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导全县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全县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及职责
(一)低保服务中心
事业编制5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负责全县城镇低保、农村低保对象的档案管理、信息核实、换发、补领低保证;采集低保边缘户信息等服务工作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及信息采集服务,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与扶贫脱贫的有效衔接。
(二)养老服务中心
事业编制4名,其中设主任1名。负责全县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和实施,发动、宣传、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为全县养老服务机构提供服务;负责养老服务相关的政策咨询、解释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整理养老服务工作的相关情况和信息,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三) 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事业编制3名,其中设主任1名。负责机关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的登统工作;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实施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合规使用本级彩票公益金,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参与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运转、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离任审计等工作。
负责协助慈善协会做好慈善资金的募集管理、赈灾救助、扶贫济困、慈善救助、公益援助等日常工作;完成县慈善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区划地名服务中心
事业编制3人,其中设主任1名。负责村标、路标和楼牌门牌的设置工作,收集、整理、更新地名资料,编纂、出版书、录、典、志等资料;负责勘界工作中勘察测绘、资料收集和界碑维护等日常工作。
(五)乐亭县婚姻登记中心
事业编制4名,其中设主任1名。负责依法办理全县结婚登记、离婚登记;依法补办、补领婚姻登记证书;负责全县婚姻登记档案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
(六)乐亭县人民政府救助站(胡家坨敬老院)
事业编制3名,其中设站长1名。负责对辖区内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及接、护送工作。
(七)庞各庄敬老院
事业编制3名,其中设院长1名。负责入院老人的日常生活、医疗、娱乐、养老等各项工作。
(八)姜各庄敬老院
事业编制3名,其中设院长1名。负责入院老人的日常生活、医疗、娱乐、养老等各项工作。
(九)中堡敬老院
事业编制3名,其中设院长1名。负责入院老人的日常生活、医疗、娱乐、养老等各项工作。
(十)乐亭县殡仪馆
事业编制 18 名,其中设馆长1 名,副馆长2名。 负责全县遗体接运、存放、火化,搞好丧葬服务。
咨询电话:0315-4612021
办公地址: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东大街3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30(夏14:30-17:30)
咨询电话:0315-4622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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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次年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315-4622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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