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促进经济发展。
主要包括:
(1)依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汇总长期和年度规划,结合乡镇实际科学制定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发展模式。
(2)以市场为导向,积极组织引导农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适合本地特点的农业产业化路子,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产、增收。
(3)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促进中小企业相对集中,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中介组织,壮大第二、第三产业,加快城镇化进程。
(4)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
二、加强社会管理
主要包括:
(1)组织、监督国家法律和基本公共政策在农村的实施,制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文明生态村建设的规划和措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活环境;加强镇村财政资金监管和镇村建设等社会事务的行政管理,促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协助县直有关部门做好民政、国土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农业、水利、林业、动物防疫等工作。
(2)保障法律法规赋予公民的经济、政治、文化权利,落实公民在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方面的民主权利,依法行政。
(3)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依法推进村民组织自治,加强农村文化宣传及统战工作,抓好农村的思想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4)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隐患排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提供公共服务
主要包括:
(1)加强农村市场设施建设和管理,增强市场服务功能。
(2)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增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3)组织好科技、信息服务和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不断提高农民现代信息技术水平;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培训,扩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
(4)做好生殖健康检查和育龄妇女普查等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5)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解除农民后顾之忧,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四、维护农村稳定
主要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搞好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农民法律意识,教育农民知法、懂法、守法。
(2)认真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维护、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搞好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安全秩序。
(4)完善预警机制,妥善处理公共性、合法性、群体性事件;协调公安、司法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
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
2、党建办公室;
3、社会事务办公室;
4、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5、经济发展办公室。
事业单位
1、农业综合服务站;
2、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站;
3、综合文化服务站;
4、农经管理站。
咨询电话:(0315)7122522
办公地址:滦州市滦河西道3号 ; 邮政编码:0637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30(夏14:30-17:30)
咨询电话:0315-7386181
办公地址:滦州市惠民西道2号滦州市市民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6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315-7386181
办公地址:滦州市惠民西道2号滦州市市民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6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