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全市社会组织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市社会组织党委日常工作。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市基层群众自治和城乡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村(居)委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的调查论证、审核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行政区划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政策、标准,拟订全市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市行政区域及镇、街道办事处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调查论证、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标准地名使用、地名标志设置等地名管理工作。
(六)拟定全市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七)拟定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定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信息
党组书记、局长:张爱国
主持民政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郑颖峰
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管理、慈善促进和社会工作等方面工作,负责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社会事务科(1)、第三养老服务中心、第四养老服务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侯刚
负责殡葬管理、婚姻登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区划地名等方面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社会事务科(2)、殡仪馆、婚姻登记中心、救助管理站。
党组成员、副局长:韩明迪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财务和资产管理、党务、慈善捐助等方面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办公室、办公室(党务)、办公室(财务)、慈善事业服务中心,联系市慈善协会。
协助张连友同志分管社会福利科、截瘫疗养院、第一养老服务中心、第二养老服务中心。
二级主任科员:闫保华
负责社会救助、招标采购、项目建设等方面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社会救助科、社会救助核查中心、办公室(项目),联系市社会救助基金会。
一级主任科员:张连友
负责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负责老年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等福利保障工作,负责收养登记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负责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等方面工作,牵头负责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方面工作,指导特困供养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社会福利科、截瘫疗养院、第一养老服务中心、第二养老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315)7122522
办公地址:滦州市滦河西道3号 ; 邮政编码:0637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30(夏14:30-17:30)
咨询电话:0315-7386181
办公地址:滦州市惠民西道2号滦州市市民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6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315-7386181
办公地址:滦州市惠民西道2号滦州市市民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6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