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社会治理和应急办公室职责
1.做好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处理来信、接待来访。
2.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检查、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调解各类纠纷。
3.组织群众开展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和军民、警民联防活动;指导、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组织协调辖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及普法工作,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及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动员、组织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做好防范邪教工作。
5.承担民间纠纷调解相关工作。
6.承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相关工作。
7.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和对户籍或居住地在本辖区的刑满释放人员做好接收建档和安置帮教工作,做好重点帮教对象的衔接工作。
8.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9.加强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10.依法做好本辖区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制定本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11.负责辖区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加强基层综合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12.负责本辖区的消防工作,开展消防宣传、防火巡察、隐患查改。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
13.负责辖区防汛抗洪、抗旱等相关工作。
14.负责辖区防灾减灾等相关工作。
15.领导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进行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
16.负责本辖区内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做好自然灾害风险排查、隐患治理、救助准备、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救助、灾后救助和救助款物管理等工作。
17.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报告。
18.履行辖区护林和森林草原防火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开展宣传教育、组织防火巡察巡护、组建火灾扑救队伍、做好防灭火物资储备、制定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做好火灾预防扑救。
19.协助做好辖区内电梯安全的监督管理,调解处理因电梯而产生的群体性事件和不稳定因素,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电梯使用单位的安全检查工作。
二、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职责
1.负责本区域范围内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2.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职责。
3.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河湖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地下水相关管理和监督工作。
4.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5.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做好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
6.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组织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7.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
8.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辖区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配合做好联合巡察工作,及时查处影响辖区环境保护和治理的行为。
9.负责辖区自然资源保护和监管工作。
10.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南禽遗传资源保护,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11.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市容、村容和环境卫生、农村生活污水管理责任。
12.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建设保护利用工作古树名木保护和草原。
13.负责辖区内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三、党政综合办公室职责
1.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所属单位和行政村的档案工作。
2.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
3.负责机关文电、值班、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党务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后勤保障等日常运转工作。
4.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四、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职责
1、负责辖区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按分工和权限负责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居环境改善工作。
3、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土地调查工作。
4、依法组织群众协助做好本辖区的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组织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强制免疫工作。
5、加强党对农村经济建设的领导,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6、负责辖区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
7、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相关工作。
8、负责本辖区农村扶贫开发的具体实施工作。
9、引导和扶持农业机械服务组织的发展,做好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推广和服务工作。
10、负责组织当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生产者对农业有害生物实施综合治理。
11、按权限落实好农村重点改革任务。
12、负责辖区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
13、加强辖区内的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
14、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供水用水管理等相关工作。
15、组织开展本辖区科普活动,宣传科学、文明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16、负责辖区内的统计工作。履行统计职责,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国家规定的周期性普查工作。
五、退役军人服务站职责
依照法定权限,做好本辖区的征兵、民兵、预备役、国防教育、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国防设施保护、拥军优属、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
六、司法所工作职责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对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