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审计实施规章制度并监督其执行情况;组织领导、协调县级审计业务工作。向县政府报告和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工作措施的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县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政收支。
3、县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4、县政府各部门和县人民政府预算外财政收支。
5、县属地方金融、保险机构及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的国有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6、县政府管理的和受县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政收支。
7、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政收支。
8、县属境外企业,合资、合作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
9、县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
10、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11、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县审计局进行审计的事项。向县长提交县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组织对社会审计组织和查证质量监督检查,实施对内部审计的指导与监督;组织审计专业培训和审计理论学习、审计学术研究与信息交流。负责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311-83522159
办公地址:深泽县府前西路27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1月1日--5月31日,9月1日--12月31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30 6月1日--8月31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