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1.办公室
拟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工作; 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重大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和督查督办; 负责局机关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区司法行政宣传报道工作; 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 基层科
负责制定全区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参与面向社会征集法律法规制定项目建议;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全区司法所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组织、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3. 宣教科
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区直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民普法工作;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监督区直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法治创建工作;负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指导管理公证处、司法鉴定和律师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公证、律师的业务活动;负责申报公证员、律师职业资格、年检注册和公证机构、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和撤销工作;协助公证人员和律师专业职称评定;指导、监督司法鉴定中心工作。
4. 社区矫正科
负责检查、监督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拟订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区矫正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5. 法制科(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组)
负责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对区政府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受区政府委托,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受区政府委托,代理由市政府审理的行政复议裁决案件;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事业单位及职责
所属事业单位2个,规格为股级,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
1.法律援助中心
法律援助中心是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的正式名称,由区司法局管理的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是由国家拨款设立的专门为需要律师服务但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弱势群体及其法律规定必须有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而自己又没有聘请律师的特定人员提供无偿法律服务,而设立的一种专门的法律服务机构。
2.公证处
公证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派出机构及职责
派出机构7个,规格为股级。
咨询电话:(0311)85503993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栾武路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时间14:30-17:30) ;
咨询电话:0311—85501211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栾城区石栾大街727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6月—8月下午2:30—5:30,其他月下午1: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