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和中小学德育课程教育教学。
(二)统筹管理教育系统人才工作。
(三)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四)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高中及以下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六)负责基础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负责义务教育的协调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研究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审核基础教育阶段的地方教材。按规定和权限制定初中以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推进素质教育。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指导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政策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中等职业教育的地方教材审核和职业指导工作。负责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参与拟订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的指导工作。
(八)负责初中毕业升学考试、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毕业考试和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的组织,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
(九)按照上级要求和规定,做好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和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全区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统筹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汉语国际推广工作,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合作。
(十二)负责全区教师工作。贯彻落实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组织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工作。负责全区教师教育工作,规划、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路北区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教育系统职称评聘、表扬奖励等工作。
(十三)负责区教育系统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和内部审计,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等政策,负责统计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十四)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路北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负责全区教育督导工作,拟订全区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组织开展全区教育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承担路北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指导全区老年教育工作。
(十七)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教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路北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学校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机关公文审核、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事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督查督办、新闻发布、信息、宣传、来信来访、安全保密等工作。承担教育信息化工作。统筹教育方面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统筹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行政监督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教育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政策拟定和组织协调等工作。负责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教育学术团体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规划、指导区属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按规定承办全区教育系统表扬奖励等工作。组织指导中小学校长、教育行政干部培训。组织指导全区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统筹管理中外合作办学,按规定组织开展汉语国际推广工作,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合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区属学校离退休干部工作。拟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区属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审核区属学校的设置、撤销、更名和调整等事项。承担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负责中央、省、市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负责区属学校和直属单位基建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教育援疆援藏统筹协调工作,指导协调区属学校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工作。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的政策,参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提出中央、省、市下达的和区级教育事业费预算使用建议计划。负责区属学校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预决算、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教育经费投入统计工作。负责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幼儿教育的管理工作。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拟定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的发展政策。拟订基础教育的基本教育教学文件,审核基础教育阶段的地方教材和地方性中小学教学地图,推进教学和课程改革。按规定和权限制定初中以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指导基础教育学校教学信息化、 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负责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工作。协调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负责中等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协调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培训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和教师信息化教学比赛,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工作;指导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学生就业 创业教育和服务,参与拟订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老年教育工作。负责全区教师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和专业梯队建设,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建设。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指导、统筹协调和管理监督。制定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推广、培训测试、应用及督导评估工作。承办路北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指导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学校政治安全、网络安全、涉及意识形态领域和稳定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指导、监管教育系统抵御和防范校园宗教传播渗透、防范邪教、反恐怖等工作,其他涉及教育系统维护稳定的工作。承担学校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和协调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育教学,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网络文化建设和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德育、劳动教育和校外教育、家庭教育,拟订教育教学指导文件,规划指导相关专业课程建设和师资培养培训。协调指导区属学校群众团体工作。拟定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开展教育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发布区教育督导报告。承办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安全宣传教育及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学校及幼儿园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其他涉及学校和幼儿园安全的工作。指导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拟订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指导相关专业课程建设和师资培养培训。组织指导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协调指导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组织指导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防治及宣传教育工作。
领导信息
局长田子印:主持教育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陈颖:负责中学教育教学、招生考试、电化教学、体育艺术科体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副局长王志良:负责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教学、计划财务、人事管理、语言文字等方面的工作。
党组成员吉智芳:负责教育督导评估、安全卫生、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政务公开等方面的工作。
咨询电话:0315-2225263
办公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兴源道唐通大厦二层行政审批局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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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兴源道唐通大厦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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