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相关问题的政策研究,牵头提出全面依法治县相关建议,负责有关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县政府以及乡镇(街道)政府和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三)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负责协调乡镇(街道)和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组织开展有关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编纂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县政府管辖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承办县政府有关行政诉讼案件和裁决案件。负责司法局管辖的行政复议、国家赔偿、行政应诉、司法救助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国家赔偿、行政应诉和行政裁决工作。负责全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律师、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组织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服装、警车管理工作,负责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组织、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应急处突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依法治县办)设在县司法局,接受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组,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事务。
秘书组
负责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运转工作。统筹组织起草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其办公室重要文件材料等工作。统筹全面依法治县调研、督察工作。承担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公文审核和信息宣传等工作。承办乡镇(街道)、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承办有关法治工作协调,联系各协调小组。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401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承担统计、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财务、物资装备、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等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应急处突指挥、演练和培训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系电话:73378148)
(二)政工科403
负责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思想政治、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干部培训、宣传教育、统战、共青团和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评审、聘任和管理工作。
(三)执法监督科429
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县法治建设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承担行政执法主体及其人员管理、行政执法统计工作。统筹、承办司法局承担、参与全县的有关深化改革工作。指导、监督行政裁决工作。健全全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联合审查、清理工作。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报送备案工作。承担联系县政府法律顾问。配合县委依法治县办开展全面依法治县调研、督察和监督工作。
(四)行政复议科413
负责承办县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应诉、国家赔偿案件的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全县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国家赔偿工作。承办有关裁决案件。负责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统计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国家赔偿等法律事务。
(五)社区矫正管理局427
贯彻执行社区矫正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承担部分刑罚执行工作。组织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六)普法与依法治理科422
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县级部门普法责任制工作,指导、监督乡镇(街道)、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组织实施县级层面大型普法活动。指导、监督、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舆情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刊物出版和宣传载体管理。
(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421
负责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司法所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帮教安置工作。参与全县重大疑难案件调解。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
(八)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403
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救助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司法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全县法律服务机构和个人登记、执业等许可事项的核查初审。按照有关规定权限,对机构和个人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负责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管理法律从业人员和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政治处。管理本部门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思想政治、组织人事等工作。具体工作由政工科承担。
机关党支部 负责机关党务工作。
派出机构
按照“一乡一所”设置33个乡镇(街道)司法所,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司法局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双重领导,以县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主要职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协助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完成当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核定乡镇(街道)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40名,每个司法所设所长1名(副科级)。
领导信息
陈正华
重庆市石柱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二级调研员
陈正华,男,土家族,196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凭。现任重庆市石柱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二级调研员。
主管工作
主持全面工作。开展乡村振兴、警车管理相关工作。对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保密工作、信访维稳、疫情防控工作履行主体责任。
咨询电话:023-73332012
办公地址:石柱县南宾街道玉带河北街1号(石柱县南宾街道新开路1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23-73327123、81501199;咨询、投诉电话 023-73327123
办公地址:石柱县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3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特殊情况可预约延时办理);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司法局秘书组办公电话是多少?负责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运转工作。统筹组织起草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其办公室重要文件材料等工作。统筹全面依法治县调研、督察工作。承担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公文审核和信息宣传等工作。承办乡镇(街道)、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承办有关法治工作协调,联系各协调小组。联系电话:023-73378625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司法局各科室办公电话是多少?(一)科室名称:办公室 401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承担统计、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财务、物资装备、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等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应急处突指挥、演练和培训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任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