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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青龙满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新组建的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退役军人工作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组织落实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订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保障服务和安置优抚等地方性办法、政府规章草案和方案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士兵、符合条件消防员的移交安置工作以及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的保障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全县退役军人信息采集、档案接收、信访接待、走访慰问、保险接续、抚恤优待、党员管理、褒扬纪念等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拟制定全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办法。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方案并组织落实,组织拟订企业中军队转业干部的解困办法。拟制定全县退役军人退役安置、权益维护、帮扶救助等实施办法。负责全县的双拥、退役士兵安置、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救助工作。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方案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支持国防和部队建设,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符合条件的参战民兵民工、消防员等全县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及医疗保障、困难救助等工作,组织落实全县退役军人及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志愿服务等工作,参与国防动员、兵员征集等工作。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省市级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救助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咨询电话:0335-7862254
办公地址: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燕山路257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1月1日至5月31日、9月1日至12月3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6月1日至8月3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335-7825577
办公地址: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八旗街北段16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6月至8月: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9月至次年5月: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此外每周五下午因集体学习和例会工作时间截止至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