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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新区工管委“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指导协调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简政放权,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管理事项;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承担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指导协调全区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优化政务服务供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负责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指导协调新区有关部门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规范、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
(四)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新区各部门、垂管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集中统一办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审批服务事项的联合办理和联审会办;负责进驻新区政务服务大厅各服务单位的规范、管理和监督。
(五)负责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工作。负责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负责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新区并监督本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指导并负责本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场内交易活动的监督工作,将违法违规问题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协调开展本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联动执法。
(六)统筹推进本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构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形成管理机构、实体大厅、网上平台“三位一体”的政务服务管理模式;推进电子证照库建设;推进本级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和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七)引导和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本级信用信息数据库、共享平台和网站建设;推动信用信息的汇聚、交换、共享和应用;负责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设和工作实施,建立诚信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城市信用建设,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承担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八)建立健全新区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可量化的考核评价制度;对进驻事项的办理情况、办理效能,以及办事人员的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
(九)负责投资项目、市场服务、社会事务、生态环境、住建城管、食品卫生、文教体卫、农林畜水等方面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及相关行政性收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负责建立行政审批技术性环节第三方办理工作机制;组织召开相关评审会、听证会,开展专家评审、现场勘验核查等工作;对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涉及专家评审的工作进行管理。
(十一)承办新区工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335-3595602(工作时间) 0335-3595602(非工作时间
办公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北戴河新区南戴河宁海道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夏季) 13:30—17:30(冬季)
咨询电话:0335-3592959
办公地址: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政务服务中心8号窗口(大蒲河码头以北)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新区政务营商环境,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只进一扇门”,自2023年5月26日起,新区医保、社保、交通相关业务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