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政府规章草案,监督检查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县(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负责市级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指导监督县(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全市土地、矿产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全民所有土地、矿产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土地、矿产资源资产核算。负责编制全民所有土地、矿产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土地、矿产资源资产。负责土地、矿产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市土地、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发展规划,贯彻国家和省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土地、矿产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土地、矿产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土地、矿产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和实施节约集约利用。负责土地、矿产资源市场监管。组织落实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指导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土地年度利用计划管理工作。负责土地用途转用审查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城乡规划的实施管理工作。负责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提出规划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
十、负责管理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十二、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承担压覆矿产资源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三、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四、推动全市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五、组织查处全市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方面的相关违法案件。指导县(区)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六、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科室落实各自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信息
庞印宝: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主任。主持局党政全面工作,负责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赵小鹏: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负责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管理、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土地年度利用计划管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各类用地审核报批、政策法规、执法监察、信访稳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测绘工作。分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耕地保护监督科、法规科(信访科)、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测绘大队工作。负责分管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业务指导市建设投资公司工作。
范玉峰:二级调研员。协助庞印宝同志负责党建工作,中央、省委巡视整改落实工作。负责局党务、工会、群团、计划生育、内部审计工作。分管机关党委(直属机关纪委),负责分管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郎海坤:二级调研员。协助赵小鹏同志分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耕地保护监督科、法规科(信访科)、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测绘大队工作。协助业务指导市建设投资公司工作。协助赵小鹏同志负责分管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李东林:二级调研员。负责人事管理工作,协助张玉梅同志分管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核算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一年)。分管人事科,协助张玉梅同志分管建筑工程规划科(一年)。负责分管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陈立武: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负责市政工程规划、规划信息管理、网络与信息化建设工作。分管市政规划科、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规划管理信息中心(规划编研中心)。负责分管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厐双武:党组成员、市纪委驻局纪检组长。负责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
高洪国: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地理信息管理、招商引资及土地收购储备交易工作。分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地理信息科(国土测绘科)、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负责分管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王建辉: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开发整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地质勘查和储量管理、矿业权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及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协助赵小鹏同志分管执法监察工作,具体负责矿山执法监察工作。分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地质矿产管理科、市土地开发整理服务中心,协助赵小鹏同志分管执法监察支队。负责分管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于凤鑫:三级调研员。负责财务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负责分管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张玉梅: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核算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协助方振兴同志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北戴河地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北戴河地区政务保障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分管建筑工程规划科、驻厅窗口。负责分管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方振兴:党组成员、总规划师。负责规划设计研究院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特定区域规划、城市风貌设计、村庄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工作,管理市规委会、联审会、专家会的日常工作。分管国土空间规划科、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分管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赵冬利:市国土资源执法支队支队长。负责局机关行政管理工作。分管局办公室。负责分管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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